儘管因交通安全問題已發出多份“拆除令”,但破敗不堪的收費站依然存在,彷彿在嘲弄過往的行人。這條BOT道路有何異常之處?

這條道路曾引發不滿,因為儘管當時交通運輸部(現為建設部)認為已結束,卻仍堅持收費。

三年前,該部批評公路局在運營階段未履行主管部門的責任,與邊和-頭頓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BVEC)簽訂合同……

因此,2023年1月13日上午7點整,51號國道BOT收費站停止收費。但隨後,行駛在51號國道上的人們又因該路段繼續惡化和擁堵而感到沮喪。

在過去三年裡,建設部和51號國道擴建BOT項目的投資者只討論了資產所有權問題,但尚未達成協議。

由於談判拖延,51號國道損壞更加嚴重,只能進行修補……

如今,三個廢棄的收費站遮擋視線,容易引發事故,政府已要求拆除,但投資者卻表示拒絕。

該單位出示了越南投資與發展銀行同奈分行的文件,認為51號國道項目的貸款抵押資產是道路收費權,以及51號國道上的收費站。

拆除或改變上述收費站任何部分必須獲得共同融資銀行的書面同意。這又增加了一個障礙,使這份BOT合同更加異常。

對於國道BOT項目,最有價值的資產是收費權,而如今已停止收費。

而51號國道上人人都能看到的收費站資產,只是破敗、損壞、失去使用價值且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廢棄工程,侵犯了公共利益和人身安全。

然而,如今它卻被用作51號國道上的“人質”,在成千上萬過往行人面前討價還價利益。

話又說回來,無論如何,51號國道BOT投資者的權益必須基於已簽訂的合同得到保障。在各方利益無法統一和保障的情況下,任何一方都可以將此事提交法院裁決。遺憾的是,至今尚未有此類訴訟。

許多人質疑,為何這份價值數千億越南盾、持續多年、精心起草、被視為合同起草和簽訂頂峰的BOT合同,如今仍無法讓合同在愉快中結束。

這裡有什麼不對勁。這樣下去,不知道雙方還要談判到何時?尚不清楚是誰的錯,但現實表明,51號國道目前正成為BOT合同其中一方的“人質”。

不能讓廢棄的收費站永遠傲慢地矗立。也不能讓道路惡化影響交通參與者的利益,需要採取更果斷的解決方案。

職能部門需要介入,澄清雙方簽訂了什麼、如何實施、現在因何問題無法達成一致,以便在此基礎上處理,保護各方和社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