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為了整治城市範圍內的空置地塊,美化市容,為市民在丙午年春節期間增添公共活動空間,建設廳已向相關機構、地方和企業發文,要求拆除圍欄,並制定建設公園、花園的方案。
具體而言,對於黎筍街8-12號地塊;二征夫人街2-4-6號地塊;以及阮攸街33號、周孟貞街34-36、42號(西貢坊)地塊,建設廳建議農業與環境廳、城市土地發展基金中心牽頭,配合正在租用土地的單位和贊助商(Masterise集團股份公司和Great Wealth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提出整治方案,在上述3塊地塊開發綠地、臨時公園和公共空間。
城市土地發展基金中心為贊助商調查設計創造條件,並牽頭移交場地,以便贊助商在最早時間內、即2026年1月15日前實施,以趕上在丙午年春節前完成整治的進度。
對於以下4塊地塊:阮惠街135號-黎利街39號(西貢坊);宮瓊街87號地塊(翁領橋坊);好漢湖街74號-陳興道街289號(翁領橋坊)以及黎聖宗、南圻起義、阮忠直、黎利街四邊形地塊,建設廳建議上述地塊項目的投資方配合Great Wealth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贊助單位)和相關單位提出整治方案,在上述地塊開發綠地、臨時公園和公共空間。
對於武文單街8號地塊(潘廷逢體育館,春和坊),建設廳建議發達房地產發展股份公司提出整治方案,在上述地塊開發綠地、臨時公園和公共空間。
對於陳富街152號地塊(市集坊),建設廳建議Masterise集團股份公司(贊助單位)配合城市土地發展基金中心提出整治方案,在上述地塊開發綠地、臨時公園和公共空間。
建設廳還指出,提出的整治方案必須體現以下內容:整治方案的總平面圖;提出單位、實施整治工作的單位;實施進度(確保在農曆年前完成);提出完成後(如有)的管理、運營和維護工作建議。
西貢坊、翁領橋坊、市集坊和春和坊人民委員會有責任配合、支持各機構、單位、企業在相關手續、法律程序方面,並在各塊地塊組織實施。
同時,為確保按照市人民委員會的指示進度,建議各單位迅速在上述地塊實施改造、整治,並於2026年1月14日前向建設廳報告,以便彙總並報告市人民委員會。

此前,根據市委書記陳劉光的指示和方針,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得指示各部門、行業和地方緊急利用空置地塊建設臨時公園、花園,為2026年春節期間市民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