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寧平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構表示,已逮捕阮友俊(26歲,籍貫得樂省,現居北寧省南山市社)和韋文猛(23歲,住清化省如春縣)關於“買賣16歲以下人口”的行為。
同時,起訴嫌疑人阮大洋(19歲,寧平省儒關縣)以調查“搶劫財產”行為。
調查過程確定,通過社交媒體,俊與杜氏水(17歲,北寧省安中縣)約定,如果找到在卡拉OK廳服務的女員工,將支付相應報酬。
2025年12月中旬,得知T.(15歲)和V.(14歲,均住奠邊省迪亞丁縣)有需求找工作,水欺騙兩人到北寧省求職。
當T.和V.到達安中縣的出租屋時,水通知俊已找到卡拉OK廳服務員工。收到水的信息後,俊邀請猛一同從清化省前往北寧省。
在這裡,這群人強迫T.和V.去當卡拉OK廳員工,但兩人不同意。俊仍然交給水1000萬越南盾。
當得知阮大洋(19歲,住寧平省 – 寧平省嘉遠縣迪拜卡拉OK廳員工)有需求招聘卡拉OK廳員工時,俊和猛租出租車從北寧省到寧平省,以1400萬越南盾將T.和V.賣給大洋。
由於受害者不同意當卡拉OK廳員工,1月14日,大洋控制T.和V.,強迫V.A.K.(住迪亞丁縣,T.的父親)交付1700萬越南盾。
在公安機關,上述人員已供認全部犯罪行為。
目前,寧平省公安廳調查機構繼續調查,依法嚴肅處理相關對象。
對於水,寧平省公安廳調查機構正配合北寧省公安廳調查,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