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寧平省公安廳調查機關表示,已逮捕阮友俊(26歲,籍貫得樂省,現居北寧省南山區)和韋文孟(23歲,清化省如春縣)涉嫌“販賣16歲以下人口”行為。
同時,對阮大洋(19歲,寧平省儒關縣)以“搶劫財產”行為立案調查。
調查過程確定,通過社交媒體,俊與杜麗水(17歲,北寧省安中縣)約定,如果找到在卡拉OK廳服務的女員工,將給予適當報酬。
2025年12月中旬,得知T.(15歲)和V.(14歲,均來自奠邊省蒂亞定縣)有求職需求,水欺騙兩人到北寧省找工作。
當T.和V.到達安中縣的出租屋時,水通知俊已找到卡拉OK廳服務員工。收到水的信息後,俊邀請孟一同從清化省前往北寧省。
在此,這群人強迫T.和V.去卡拉OK廳工作,但兩人不同意。俊仍交給水1000萬越南盾。
得知阮大洋(19歲,寧平省人,寧平省嘉遠縣迪拜卡拉OK廳員工)有招聘卡拉OK廳員工需求後,俊和孟從北寧省租出租車到寧平省,以1400萬越南盾的價格將T.和V.賣給洋。
由於受害者不同意在卡拉OK廳工作,1月14日,洋控制T.和V.,強迫V.A.K.(蒂亞定縣人,T.的父親)交出1700萬越南盾。
在公安機關,上述人員已供認全部犯罪行為。
目前,寧平省公安廳調查機關繼續調查,依法嚴肅處理相關對象。
對於水,寧平省公安廳調查機關正與北寧省公安廳協調,依法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