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研究強制企業在商業項目中完成社會住房的制裁措施

該信息由胡志明市建設廳副廳長範明敏在1月16日由建設廳與胡志明市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聯合舉辦的“胡志明市社會住房發展——從模式到行動”研討會上提出。

胡志明市設定到2030年近20萬套社會住房的目標

胡志明市建設廳表示,正在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頒佈措施,以收緊投資方在實施社會住房方面的責任,解決在商業住房項目中延遲或逃避預留20%土地用於社會住房義務的狀況。

正在研究的措施之一是,如果投資方尚未在項目20%的土地上啟動社會住房建設,將不考慮處理商業住房項目中未來形成的住房符合出售、租賃購買條件的通知手續。

同時,對於尚未完成先前已分配土地項目中的社會住房的企業,建設廳將不考慮批准新項目的投資主張。

投資方必須直接實施社會住房項目,不得以付款替代或轉換其他位置。

對於已超過實施期限但投資方尚未完成法律手續以獲得建設許可證的項目,建設廳提議不延長期限。同時收回土地和項目,交給國防部、公安部或胡志明市勞動聯合會,為有需求的群體實施社會住房。

胡志明市研究強制企業在商業項目中完成社會住房的制裁措施

第一季度將開工18個項目

範明敏表示,根據政府關於投資建設至少100萬套社會住房的提案,胡志明市(合併後)到2030年的社會住房發展目標是199,400套,為全國最高,約佔全國總目標的20%。

預留2000公頃土地,研究住房儲蓄基金

胡志明市預計到2040年完成社會住房發展土地規劃,總面積約2000公頃,包括來自現有項目的600公頃和位於動力區、靠近環線區域的1400公頃。此外,該市正在研究按照國家級住房基金模式完善胡志明市住房發展基金,同時考慮增加住房儲蓄基金功能,以控制受益對象、確定實際需求併為社會住房創造可持續的財政來源。

2025年,胡志明市已完成14個社會住房項目,規模為12,799套,達到年度計劃的98.2%。累計2021-2025年階段,該市完成17,902套,達到五年計劃的98.7%。

為準備2026-2027年階段的供應來源,胡志明市正在推動實施58個社會住房項目。其中,11個項目已獲得建設許可證,正在或準備施工,規模約12,000套。

此外,47個項目已獲投資主張批准,正在執行詳細規劃1/500、土地分配、技術基礎設施連接、消防和建設許可證等法律手續,規模約31,500套。

建設廳表示,將集中解決障礙,確保條件充分,使18個項目在2026年第一季度開工,為2026年完成28,500套社會住房目標創造來源。短期內,預計今年第一季度將有18個項目開工。

為什麼社會住房仍然“卡住”?

據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的範陳海表示,目前存在三大障礙,包括土地、財政和行政手續,導致社會住房發展計劃受阻。

在商業住房項目中安排20%的社會住房土地通常導致項目零散、規模小、缺乏同步基礎設施。同時,補償、場地清理成本和地價上漲降低了項目的可行性。

在財政方面,優惠政策不夠吸引力,優惠貸款難以獲得,而利潤上限(約成本的10%)與投資風險不相稱。同時,投資社會住房項目的行政手續複雜、漫長,延遲項目進度並增加實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