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第十四次黨代會之際,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委員、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副主席、越南總工會主席阮廷康就建設現代化勞動力隊伍的建議與新聞界交換了意見。

– 您如何評價越南工人階級在改革開放40年後的狀況?
– 自誕生以來,特別是在40年的改革開放中,我國工人階級始終通過其先鋒隊——越南共產黨,確認其歷史使命、作用和地位,作為革命的領導階級。進入大力推進工業化、現代化和國際一體化的時期,工人階級繼續發揮核心作用,直接維持和發展生產,創造大部分物質財富,為國家預算做出主要貢獻。
根據統計總局的報告,全國目前約有1750萬勞動力在工業-建築領域,2120萬在服務領域,約佔人口的39%和社會勞動力的73.6%。質量和技能水平逐步提高;受過培訓的勞動力比例從2020年的64.5%上升到2025年的70%,其中擁有學歷、證書的人員從2020年的24.1%上升到2025年的29.2%。特別是,一個掌握科學-技術的年輕工人階層正在形成,體現了越南工人階級在數字時代的新活力。
根據各級工會的記錄,過去一段時間,工人的物質和精神生活得到改善。就業基本穩定;收入和工資得到提高;工作環境不斷改善;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和進步,糾紛和集體停工事件大幅減少。基層民主制度得到擴大;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日益發展。
– 作為勞動者最大的代表組織,越南工會已實施了哪些重點解決方案?
– 作為最大的代表組織,全國工人階級和勞動者的團結中心,越南工會已實施了許多解決方案,與整個政治體系共同建設現代化、強大的越南工人階級。
工會加強培養、教育,提高工人階級的政治、法律水平、階級意識和民族精神。通過諮詢、法律援助活動,工會提高了勞動者的法律意識、自我保護能力,有助於在企業中建立和諧、穩定和進步的關係。
各級工會主動協調組織了許多活動,如:建立獎學金基金、學習點;協調組織培訓、再培訓課程;鼓勵高級工人與新工人之間的輔導模式。
另一方面,工會通過全國範圍的愛國競賽運動和廣泛運動,為工人創造鍛鍊和成長的環境。“優秀勞動、創新勞動”運動已產生數百萬項創新,價值數萬億越南盾,激發了工人的創新精神、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各級工會參與對數千份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意見;有效參與國家工資委員會,提出調整最低工資的建議;向各級黨委和政府反映工人的心聲和願望;同時提高對話和集體談判的質量。
會員福利政策成為數百萬勞動者的實際依靠。“工會之家”、“團圓春節”、“工人月”活動廣泛開展;已形成並實施了一些新的關懷模式,取得了積極成果,典型如“工會餐”。經過兩年組織(2024年、2025年),已有超過20000個基層工會組織“工會餐”,超過500萬會員參與。
最後,越南工會加強與各級、各部門在建設現代化、強大的工人階級方面的協調;發揮工人階級在與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聯盟中的核心作用,同時促進工人的“知識化”過程。從而,提高工人的能力、專業水平、職業技能和創造性思維。2023-2025年期間,越南總工會已向傑出、優秀的個人頒發了1457個創新勞動證書。
– 您認為目前對工會組織和工人的最大挑戰是什麼?
– 除了取得的重要成果外,實踐表明建設越南工人階級的任務仍面臨許多挑戰。首先是工人階級的發展未能跟上國家增長模式和發展戰略的要求。工人人力資源質量有限;技術勞動力結構失衡,缺乏熟練工人、高技術工人和掌握現代技術能力的工人。年輕工人數量多但不穩定,工齡短,轉向非正規領域的風險日益增加,削弱了工人階級的長期可持續性。
第二,利益分配和社會保障中的長期不足削弱了工人的奮鬥動力。就業不穩定;最低工資不足以維持生計;不同勞動群體之間和不同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仍然很大。社會福利體系,尤其是住房、托兒所、醫療機構以及學習、精神文化生活場所的缺乏,加劇了工人階級內部的分化,並潛藏著勞動關係不穩定的風險。
第三,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改革緩慢,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勞動強度高、工作時間延長仍然普遍,而投資更新技術、提高生產率和人力資源質量的工作不相稱。這限制了工人恢復勞動力、學習提高技能和全面照顧生活的能力,長期影響國家競爭力。
第四,關於工人階級的實踐總結和理論研究工作未能滿足新背景的要求。許多新出現的問題未能充分論述;未能形成建設工人階級的突破性主張和政策。
第五,部分工人的階級意識、政治素養和法律知識有限;發現、培養優秀工人以培訓、安排進入政治體系的工作仍存在不足。工會活動,尤其是在非國有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中,仍面臨許多困難。法律允許在企業中建立勞動者組織可能被利用來分裂工人階級,對黨的領導提出新挑戰。
– 為建設現代化、強大的越南工人階級,越南總工會將向黨中央和大會提出哪些重點解決方案?
– 總工會向黨中央和大會提出5項主要內容。一是頒佈建設工人階級的戰略,與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相結合,具體化建設現代化、強大的越南工人階級的方向,與科學-技術、創新創造的發展相結合。
二是確保勞動者、僱主和社會之間的利益和諧分配,基礎是頒佈最低生活標準規定以替代最低工資。需要擴大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體系,關注工人的社會保險、住房、托兒所、幼兒園、醫療、教育和精神文化生活;促進企業的社會責任,鼓勵公平分享利益,創造可持續就業、足以維持生計的工資和投資於人的發展。
三是研究減少工作時間,提高勞動者的生活質量,與提高生產率和國家競爭力相結合。這是正當需求,幫助工人恢復勞動力、照顧精神生活、照顧家庭、子女,同時有更多條件學習、提高水平、職業技能,促進生產率、人力資源質量和經濟競爭力。
四是更加重視關於建設工人階級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工作。最後是革新、加強黨的領導、國家和政治體系的協調、支持,以發揮越南工會在建設現代化、強大的工人階級中的作用。完善機制,主動鬥爭,防止利用勞動者建立組織的權利來分裂工人階級。
春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