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副主席:即將舉行的國會和人民議會代表選舉優先考慮質量

1月21日上午,阮氏青同志——黨中央委員會委員、國會黨委常務委員會委員、國會副主席——代表國會黨委在黨的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上發表了講話。

國會代表必須緊密聯繫、傾聽民意,在每一項決策中為人民正當權利和利益著想

阮氏青同志分享說,在國會活動中,黨的要求始終得到深刻貫徹,確保堅持政治路線的四個堅定。頒佈的法律必須符合黨的路線和方針。

此外,人民性的要求體現在國會是人民的最高代表機關,由全國選民按照普遍、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的原則選舉產生,代表各階層人民的結構。

特別是,執行黨的主張和總書記蘇林的指導,關於立法思維的革新,在政府和相關機構的配合與責任分擔下,國會集中全部力量,努力將黨的戰略性和突破性主張、決策制度化,以消除瓶頸和障礙,逐步構建發展體制。

重點是服務於精簡組織機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革命,發展科學技術,創新創造,數字化轉型,完成前所未有的憲法制定和立法任務量。

“監督活動集中於生活中的緊迫問題,反映人民的意願和願望,促進憲法和法律的執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重大問題的決策有許多創新,越來越更好地滿足推進國家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的要求”。

國會副主席:即將舉行的國會和人民議會代表選舉優先考慮質量

代表們必須具有奉獻精神,敢於思考、敢於行動、敢於創新創造

國會副主席認識到新時代的要求,即大力推進工業化、現代化、創新創造、數字化轉型和深入融入國際的時代,提出了完善全面、同步的國家快速和可持續發展體制的任務,這是首要的核心任務,也是突破的關鍵環節。

在此背景下,阮氏青同志認為,確保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和國會黨委在履行國會職能和任務中的全面、直接領導是貫穿始終的要求。

繼續大力革新立法思維,朝著構建發展的方向,提高將黨的路線和方針制度化為法律的能力,同時加強對黨的決議和國家法律的制度化和執行的監督、檢查。

國會副主席:即將舉行的國會和人民議會代表選舉優先考慮質量

緊跟黨的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和政治局的指導,以有效構建和實施國會黨委的行動計劃及整個任期的立法計劃方向。

繼續建設純潔、強大、全面的國會黨委,符合民選機關的特點。

更好地發揮國會黨委在戰略參謀和具體化、制度化黨的決議和主張中的領導作用,確保既明確區分,又和諧結合黨的建設中的角色和責任與專業政治任務執行中的權限和責任。

與此同時,精心準備以成功組織第十六屆國會代表和各級人民議會代表的選舉,努力選舉足夠數量,確保結構,但必須優先考慮質量。

選擇推薦真正在品質和能力上突出的人,提高政治膽識,強調每位國會代表的責任。

“黨員代表必須真正先鋒、模範,道德純潔,具有奉獻精神,敢於思考、敢於行動、敢於創新創造、敢於承擔責任,將共同利益置於首位,具有深厚專業、良好活動技能、戰略眼光和政策分析、制定能力”,阮氏青同志說。

提高徵求人民意見和社會反饋活動的效果

國會副主席阮氏青同志認為,需要深刻領會“以人民為中心、為主體、為目標,也是發展的動力”的思想,確保每一項決策都是黨的意志和人民心聲的結晶,目標是人民的滿意和信任。

同時必須注重實施保障條件的可行性,特別是基層的資源、機構和人員;提高分析、諮詢、政策評估、徵求人民意見和社會反饋活動的效果;加強監督、評估執行效果,調整頒佈後的法律。

“繼續革新和發揮民願工作的效果,朝著專業化、公開、透明的方向,確保及時掌握、全面客觀反映各階層人民的心聲和願望”,阮氏青同志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