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起訴書和庭審直接質證,從2020年至2025年4月期間,被告段友亮作為TSL公司董事會主席,與執行董事胡氏青芳商議並一致決定,向全國有需求的個人和組織出售偽造的實驗結果,以獲取非法利益。
達成一致後,被告芳指示TSL公司的22名對象,包括副總經理、部門主管和員工,尋找需要上述偽造檢驗結果支持的客戶,以吸引客戶完善產品公佈檔案、越南良好農業規範認證、食品和功能食品產品自我公佈檔案、水產品等不符合規定的文件。
被告們購買了區分真實檢驗單和偽造檢驗單的軟件系統,組織出售偽造檢驗單,無需取樣或修改檢驗結果,以獲取非法利益。
具體而言,在TSL公司,從2020年至2025年5月,已發行超過11.8萬份偽造檢驗單,非法獲利超過1170億越南盾。
在Avatek公司,從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發行超過10萬份偽造檢驗單,獲利超過830億越南盾。
除了工作中的偽造行為,被告們還實施賄賂行為,並利用有職務、權力人員的影響力,以申請許可證、指定檢驗機構服務國家管理,賄賂總額高達近40億越南盾。
檢察院認定這是一起性質特別嚴重的案件,直接侵犯國家食品安全管理領域,造成嚴重的經濟和社會後果,導致民眾和企業界失去信心。
公開審理此案旨在威懾、預防犯罪,體現處理違法行為時“無禁區、無例外”的觀點。
檢察院建議審判委員會嚴懲擔任主謀、頭目角色的被告;同時考慮對坦白交代、積極合作、彌補後果的被告從寬處理,以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和人文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