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收受賄賂,前社保局長“認為是工作中的正常交往”

申德賴先生,北江省(舊)社會保險局前局長,被河內市人民法院以受賄7億越南盾的指控進行審判。同案中,13家醫院的18名前領導和幹部因涉嫌收受710億越南盾而被審判。

今天(1月28日),審判委員會繼續審問23名被告。

蘭Q醫藥股份公司由權先生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主要經營醫院、醫療站領域,其成員單位是位於北江省的蘭Q傳統醫學醫院所有公司。

2017-2021年期間的醫療保險費用預支是根據越南社會保險的指導進行的。據此,每個季度最遲在首月5日前,各醫療機構根據模板確定數據,向省社會保險局提交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申請。

然而,權先生指示阮翠金(蘭Q醫藥公司會計長)向賴先生行賄,以便北江省社會保險局創造條件提前解付並超出規定的醫療費用預支額度。

從2017年第一季度到2021年第四季度,金女士多次前往,每季度向賴先生提供7至6000萬越南盾。

定期收受賄賂,前社保局長“認為是工作中的正常交往”

關於向前社保局長行賄的目的,權先生供述是為了“感謝賴先生為單位的結算和預支創造了快速、準時的條件”。

權先生不記得給過多少次錢,但承認指示金女士直接帶錢到北江省社會保險局前局長的辦公室。只有一次他與下屬一起去拜年並給賴先生送禮。

“給錢後公司是否得到任何優待”,主審法官問道。權先生表示,藥費都得到了北江省社會保險局的準時結算。

“不僅準時,公司還在文件不全的情況下得到了北江省社會保險局的結算,對嗎”,主審法官追問。權先生簡短地回答“這個被告不清楚”。

在回答審問時,金女士承認得到權總經理的指示,帶錢到辦公室交給北江省社會保險局局長。給錢的時間通常在季度初,大約在1月、4月、7月、10月的5、6日。

金女士供述,她拿著信封進入辦公室放在桌子上,只說公司“送禮物”然後就離開了。她辯解說當時不知道是什麼錢,只是“按照上級的吩咐”交給賴先生。

根據指控,在與申德賴先生見面、交流並請求幫助後,阮孟權多次指示下屬向北江省社會保險局局長行賄,總計7億越南盾。

根據指控,賴先生收錢的行為發生在北江省社會保險局總部,每個季度初。給錢的時間與蘭Q公司提交結算申請模板的時間重合。

檢察院指控賴先生總共收受了7億越南盾的賄賂。

每次收錢後,賴先生指示各科室長在辦理預支費用解付手續過程中為蘭Q公司創造條件、給予優待。

根據賴先生的指示,蘭Q公司多次在尚未有表格的情況下獲得解付,並有兩次被建議解付預支超出規定80%。

定期收受賄賂,前社保局長“認為是工作中的正常交往”

在法庭上供述時,63歲的前社保局長兩次辯解說,收錢時只認為是“工作中的正常交往”。

解釋收錢的目的,賴先生說“只是為了在企業困難時提供支持”。他供述,2016年權先生來到辦公室,說明公司遇到困難,沒有足夠的錢支付給醫生、購買藥品,而社會保險結算非常嚴格並扣留了很多錢。權先生請求賴局長創造條件。

“我沒有承諾,只是說按正確手續做,在可能的情況下我會幫助”,賴先生辯解道。然而他承認,之後蘭Q公司的會計來到辦公室給他錢。

他堅稱最初幾次曾拒絕收錢。起初金女士只給5、700萬,賴先生讓她拿回去,但“他們說這只是禮物,我拿著讓兄弟們開心”。

在供述席前,賴先生辯解說,由於錯誤地認為收禮是“工作中的正常交往”,而不是犯罪行為。直到被起訴,與調查機關工作時,他“立即認罪並自行供述”。

敘述收受賄賂的背景,賴先生說每次會計金來到辦公室帶著信封是“扔進我的文件堆裡”。

針對上述供述,主審法官追問:“被告說只在允許的範圍內幫助,那麼是如何向下級傳達這種精神的?”

賴先生供述,他已向下級分析了企業的困難,同時貫徹了必須嚴格、規範手續的精神,但需要迅速。他還表示,已指示靈活減少企業等待結算的時間。

“被告是否知道下級多次在條件不足、文件缺失的情況下為蘭Q公司結算?”,主審法官繼續追問。賴先生承擔責任,但辯解說“不可能全部知道”。他辯解說,對下級放心,認為結算只是預支,所以“出現差錯,逐漸陷入違規”。

檢察院指控賴先生總共收受了7億越南盾的賄賂。而權先生及其同夥被指控使用欺詐手段,侵佔了北江省社會保險局和民眾支付的181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