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草案報告和決定草案的內容,旨在廢除總理關於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各省市交通安全委員會組織和活動的第22/2017/QĐ-TTg號決定,並將任務移交公安部,目前建設部正在徵求相關部委和組織的意見。
據建設部介紹,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是根據總理的決定於1997年成立的,並經歷了多次完善。最近,該機構根據總理2017年6月22日的第22/2017/QĐ-TTg號決定進行了完善。
在整個活動過程中,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和各級交通安全委員會的模式在支持政府、總理協調、督促和跨部門配合方面發揮了作用,有助於確保交通秩序和安全,抑制交通事故和大城市擁堵。
然而,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和各級交通安全委員會的模式也暴露出一些侷限性和不足。具體來說:
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與各部委、地方在確保交通秩序和安全方面的職能和任務存在重疊,對某些任務的責任劃分不夠明確。
各省市交通安全委員會的組織模式具有協調性和兼職性,不是專業國家管理機構,因此指揮和運作效力有限,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各成員機構的主動性。
委員會的職能和任務與各廳局的國家管理任務內容交叉,導致在實施某些具體任務時責任劃分困難。
檢查和監督工作主要停留在一般督促和提醒層面,如果深入專業領域,將與國家管理職能和專業檢查、監督活動重疊。
各省市交通安全委員會用於確保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資源有限,經費主要來自中央分配的國家預算,而社會資源動員仍面臨困難……
因此,根據建設部的說法,基於政治、法律和實踐基礎,制定停止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和各省市交通安全委員會活動的決定草案是必要的。
在此基礎上,建設部建議總理頒佈廢除關於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和省市交通安全委員會組織和活動的第22/2017/QĐ號決定的決定,以終止這些機構的活動。
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停止活動後,公安部將成為協助政府、總理履行全國範圍內交通秩序和安全總體協調職能的主要機構,包括:彙總交通事故數據、跟蹤情況、評估趨勢、定期和緊急報告,並在必要時提出跨部門指導措施。
類似地,各省市人民委員會根據有關跨部門協調組織組織和活動的法律規定,頒佈決定並組織實施終止各級交通安全委員會的活動。
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目前按照跨部門指導委員會模式組織。協助委員會的專業機構是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目前設有一級組織,包括人員,沒有科室級別,包括:由常設機構建設部分配的15名公務員編制,2名來自公安部的借調軍官。此外,還有2名駕駛員根據勞動合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