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處關於加強政治體系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的第57/2025號指示明確規定,要求建設統一的網絡空間電子身份識別和驗證系統。公民身份、社交媒體用戶、電信用戶和互聯網資源(如域名、IP地址)的識別必須同步進行。該指示要求徹底處理垃圾SIM卡、虛擬賬戶和匿名問題。

書記處還強調,在建設網絡安全潛力方面要堅持自主、自力、自強的方針,優先發展和使用國內網絡安全產品和服務生態系統。越南致力於掌握核心技術、先進安全解決方案,應用人工智能和新技術,以保護網絡空間的國家主權。

書記處要求數字數據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必須得到最高級別的保護,防止國家機密和敏感數據洩露,即使在測試過程中也是如此。網絡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內容將被納入教育計劃,同時實施網絡信譽評估。

書記處指導核實社交媒體用戶身份

公安部被指派負責管理政治體系信息系統和數據庫的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軍事和密碼數據庫由國防部管理除外。書記處要求完善管理網絡空間服務提供商活動的法律框架,包括跨境服務,並明確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和銀行企業在確保系統安全方面的責任。

越南將集中資源研究和開發抗量子密碼算法,以保護國家機密,同時掌握密碼、安全芯片設計和製造等核心技術。書記處還要求在公共投資項目中使用國內網絡安全產品和解決方案,並確保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經費至少佔信息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轉型總經費的15%。

此前,政府第147/2024號法令規定,社交媒體服務提供商必須使用越南電話號碼驗證用戶賬戶;如果無法使用電話號碼,則使用個人識別號碼進行驗證。只有經過驗證的賬戶才能發佈內容,如撰寫文章、評論、直播和分享信息。

自2026年初生效的《個人數據保護法》規定,社交媒體不得要求用戶提供包含全部或部分身份證件內容的圖像或視頻作為賬戶驗證要素。社交媒體平臺有責任在安裝和使用服務時,明確告知用戶收集的個人數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