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其餘區域,民眾和企業必須在建造私人住宅工程前辦理許可證手續,預計建築許可證頒發時間最長不超過7天。
該信息由建設部經濟與投資建設管理局副局長裴文養在建設部於1月30日下午在河內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暨丙午年新春媒體見面會上透露。
據裴文養先生介紹,未來建築許可證的頒發將遵循從準備階段到開工建設的流程,國家建設管理機構對每個項目和建築工程僅進行一次檢查。
對於已由專業建設機構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項目和工程,將免於頒發建築許可證。
對於其餘工程,將實施全流程在線手續,簡化檔案和許可條件,最大限度地縮短建築許可證頒發時間。

裴文養先生進一步解釋:根據2020年《建築法》規定,位於無城市規劃、無專業規劃或無農村居民點詳細規劃區域的農村私人住宅工程必須辦理建築許可證手續,其餘則免於頒發建築許可證。
2025年《建築法》繼承了2020年《建築法》的規定基礎,同時為符合《城鄉規劃法》進一步明確,並補充了針對建築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私人住宅工程的規定。
“根據《城鄉規劃法》,農村居民點必須有詳細規劃。對於現有居民區,不一定需要制定詳細規劃,只有集中建設區域才需要制定詳細規劃。
對於現有居民區,只需頒佈建築法規。因此,農村地區已頒佈建築法規的居民點必須辦理建築許可證手續。
而對於地方政府認為尚不必要且未頒佈建築法規的區域,在建造私人住宅工程時則無需辦理建築許可證手續。”裴文養先生表示。
在進一步交流建築許可證問題時,建設部副部長阮丹輝強調,管理機構始終分享、創造條件、服務民眾和企業。
然而,為民眾和企業提供便利不能與保護其他民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相分離,並且必須確保住宅工程建造時的安全,例如防火安全規定。
頒佈建築許可證規定已全面考慮了所有民眾和企業的整體利益,旨在為這些家庭創造條件,同時確保其他家庭和企業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