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得樂省公安調查辦公室表示,已逮捕被通緝的阮維英俊(34歲,河內市春梅鄉人),罪名是“欺詐侵佔財產”,涉及在得樂省出售榴蓮園。

根據初步調查,從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阮維英俊在得樂省迪列亞鄉多個果園偽造合同、非法出售榴蓮,欺詐侵佔多名商販超過53億越南盾。

作案後,阮維英俊離開當地,與已支付榴蓮定金的買家斷絕聯繫。

根據案件記錄,阮維英俊帶商販參觀他人的榴蓮園,但聲稱是自己的園子。隨後,這名男子商定價格,簽署榴蓮銷售合同並收取定金。

直到準備收穫時,商販們才發現榴蓮園不屬於阮維英俊所有。

其中,阮進賢(得樂省克容帕縣居民)曾被阮維英俊帶去參觀一個榴蓮園,並確認那是自己的園子。

出於信任,阮進賢簽署合同,支付4億越南盾定金購買約40噸榴蓮。然而,當他返回考察準備採摘時,才發現園主是他人。

“不僅是我,許多其他商販也被騙。有人被侵佔超過10億越南盾,”阮進賢說。在多次要求退還定金未果後,阮進賢與其他商販一起向公安機關提交了舉報信。

由於阮維英俊潛逃,2025年5月6日,得樂省公安對其發出通緝令。目前,公安已將阮維英俊押回當地,繼續依法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