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4日,《青年在線》刊登了題為《河內交叉路口非法建造拱門,民眾起訴鄉政府》的文章,反映了一起在公共土地上非法建造鐵製拱門的事件。該拱門位於河內市紅山鄉義村第10隊的一個設有危險警示牌的交叉路口,引發民眾對事故的擔憂。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此事,民眾曾多次向徐舍鄉(舊稱)及現在的紅山鄉(河內)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請,要求政府拆除,但他們認為鄉政府的處理方式“不夠妥當”。
面對這一現實,民眾已向河內市第12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紅山鄉人民委員會。
訴諸法庭是“解決矛盾的專業方式”
文章發表後,引起了讀者的廣泛關注。許多意見認為,將行政機關告上法庭是合適的步驟,體現了文明性,並有助於確保法律得到嚴格執行。
讀者明峰認為,如果民眾認為社區權益受到影響,起訴鄉政府是完全合理的。據峰表示,反映和申訴是保護共同利益並提醒政府遵守法律的有效渠道。
持相同觀點,讀者順和留言道:“此事件中民眾的行為值得學習,因為他們選擇了法律對話。這是向地方幹部傳達的強烈信息,即執行公務必須符合規定。”

讀者俊英認為,訴諸法庭表明民眾的民智日益提高,並清楚瞭解自身權益:“這是解決矛盾的專業方式,避免了不必要的個人衝突。”俊英表示。
建議拆除拱門,因其“過於危險”
除了表達對民眾訴諸法庭的支持外,一些讀者也擔憂在設有警示牌的交叉路口建造拱門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可能導致事故。
此外,許多意見建議職能部門重新審查相關規定;如發現違規,應拆除拱門以確保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確保法律得到嚴格執行。
讀者玉養留言道:“要求政府拆除違反道路交通法的拱門,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暱稱為德英的讀者簡短提問:“如果發生致命事故,誰將負責?”
讀者俊期望道:“在我國,還有許多類似不雅的拱門。從街區入口、鄉村入口等,建造後縮小道路面積,給車輛進出帶來困難。其實只需製作一個小牌子,註明即可,既節省成本又美觀。需要從這些小事改變,國家才能進步。”
觀察《青年在線》發佈的上述拱門相關圖片後,讀者清玉“無言以對”,因為該工程“既對他人危險,又醜陋”。
暱稱為公理的讀者留言道:“擾亂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為必須嚴懲,法律對此已有明確規定,如今僅轉彎不打轉向燈也會受到重罰。”
讀者阮廷則表達疑惑,為何該工程可能對民眾構成危險,卻尚未得到徹底解決:“任何錯誤、對社區居民構成危險的事情都應迅速解決,何必如此複雜?”
讀者秀建議:“建議職能部門儘快處理,讓民眾安心生活。”
暱稱為tanv****@gmail.com的讀者認為,民眾在認為申訴處理不當時起訴政府是“非常文明和堅決的”。
等待法庭裁決
許多讀者也表達希望,此事在法院受理後能依法處理,確保社會公平和秩序。
讀者太保評論道:“希望法庭的結果能成為消除那些凌駕於國家規定之上的‘村規’的良好先例。今天的文明訴訟將為明天的鄉村帶來和平與安全。”
關於紅山鄉人民委員會認為處理違規拱門“不屬於權限範圍”,讀者容妮表示“難以理解”。
容妮評論道:“鄉政府說不在權限範圍內,而工程就位於鄉公共土地上,這令人費解。讓法庭澄清各級在處理此違規事件中的權限和責任。”

讀者天興寫道:“像拱門這樣的社區工程需要共識和合法,才能帶來完整的快樂。訴諸法庭以糾正錯誤是基於公平重建鄉村情誼的最佳方式。”
讀者真人評論道:“民眾出資建造拱門是好事,但建設必須嚴格遵守許可和規劃。訴諸法庭強制拆除違規工程是保護公共安全的必要之舉。”
讀者越勇認為,政府通過徵求多數意見保留違規工程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
“法庭肯定會指出,所有共識都必須符合法律框架。”越勇評論道。
此前,向《青年在線》反映,河內市紅山鄉義村第10隊的民眾表示,自2024年6月起,村裡一些人在公共土地上建造了拱門,但未獲得許可。
值得注意的是,據反映,拱門由鐵製成,結構堅固,位於設有危險警示牌的十字路口區域。
隨後,坤女士和一些民眾多次向紅山鄉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請,要求處理違規拱門。紅山鄉人民委員會已回覆,但阮氏坤女士和養先生認為不夠妥當,因此向河內市第12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鄉政府。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紅山鄉人民委員會主席吳國卡表示,鄉政府已掌握民眾反映的義村區域建造拱門事件。目前,他已指示經濟辦公室審查處理。
“這些公民正在起訴鄉人民委員會,因此我已指派鄉副主席和經濟辦公室參與法庭處理程序。我們已回覆公民關於此事的文件,公民尚未同意,正在起訴至法庭,我們正按法庭程序和法律規定處理。”紅山鄉人民委員會主席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