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交警總局(公安部下屬)代表表示,交警工作組在1B國道上某點的檢查是根據太原省公安廳交警支隊的巡邏檢查計劃執行的。
組織檢查的路段直且開闊,沒有遮擋視線的障礙物。道路中間有硬隔離帶,分為雙向車道,每邊兩車道(每車道寬3.5米),有路肩。
交警的巡邏檢查車輛緊靠右側路肩停放,車後放置兩個錐形警示帽以警示並形成公務執行區域。交警將車輛停在右側路肩附近進行檢查,執行任務符合工作流程,據交警總局稱。
從一輛跟在肇事自卸車後的行車記錄儀視頻也顯示道路寬闊,交警工作組的停車行為符合規定,交警總局代表補充道。

根據公安部長關於巡邏檢查和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法規,在道路上某點或交警站的檢查是根據有權機關發佈的計劃執行的。交警停車、檢查、發現和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他違法行為,依據其權限。
關於位置,交警選擇地點、路面寬闊、開闊、不遮擋視線。當在道路上某點或站組織檢查時,交警必須使用配備的攝像頭記錄工作組檢查活動。如果檢查在晚上或夜間進行,必須有照明燈並確保足夠光線。
此前約2月4日11:30,在1B國道經過太原省官朝坊路段,43歲的中校勞黃海,太原省公安廳交警支隊工作組組長,要求一輛車牌為興安的卡車司機停車進行行政檢查。在工作過程中,中校海被一輛車牌為太原的自卸車撞倒,當場死亡,司機是23歲的陳德武,居住在太原省。卡車司機傷勢危重。
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初步,交警總局表示自卸車司機未能控制速度,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沒有排隊順序行駛的意識,轉向時未注意觀察而向右打方向盤導致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