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林園坊公安(舊大叻市)對陳泰山(36歲,居住在林園坊)就其在林同省公務員住宅區折斷櫻花枝、破壞城市綠化的行為,立下了行政違法記錄。
據林園坊人民委員會主席阮黃福稱,事件發生在省公務員住宅區,地址為光中街1號。接到信息後,當地已指示職能部門介入核實,並按規定處理。

在與公安機關工作時,陳泰山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他供述,當天早上,在大叻地區一家咖啡館工作時,一名叫輝的男子(新地客運公司的司機)請他取一枝櫻花枝帶回去裝飾春節。
之後,兩人來到省公務員住宅區。陳泰山折斷櫻花枝交給輝,輝將其裝上車,然後朝芽莊方向離開。
林園坊公安正在繼續收集資料、證據,並聯系和邀請名叫輝的男子前來工作,以澄清相關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