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乂安省金蓮鄉的信息顯示,該單位正在完善處理文件,調查嫌疑人黎廷傳——26歲,居住在河靜省德明鄉——關於搶劫財產的行為。

大約2月6日晚上7點30分,金蓮鄉公安接到報告,在乂安省金蓮鄉紅山村發生了一起搶劫財產事件。

據居住在乂安省金蓮鄉的D.T.L.女士陳述,大約當天晚上7點,她騎著摩托車行駛在金蓮鄉的內田路段時,被一名騎摩托車的年輕男子從後面超車並攔住摩托車,迫使她留下摩托車並跑到附近的田地裡。

這名男子追趕上來,用手掐脖子、夾住脖子,威脅她必須保持安靜,並強迫L.女士交錢。

當L.女士回答說沒有錢時,年輕男子繼續用手夾住脖子,控制她拉到距離攔車地點約60米的內田路上,並用安全帽多次擊打L.女士的身體。

嫌疑人繼續掐脖子、控制,要求L.女士交錢、財產。

此時,路過的居民看到摩托車停在路邊但沒有人,於是停下來檢查。L.女士呼救,嫌疑人放開她並逃跑。

大約當天晚上9點30分,金蓮鄉公安發現並逮捕了正在灌木叢區域躲藏的傳。

據公安機構稱,傳曾因搶劫財產和強姦罪被河靜省德壽縣(舊)人民法院判處10年監禁。

職能部門也駁斥了關於金蓮鄉發生強姦事件的信息,正如一些社交媒體賬戶發佈和分享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