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同奈省工貿廳第二次向法院詢問燃油許可權限後,胡志明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剛剛向同奈省工貿廳回覆了關於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休息站Km41 100處兩個加油站的許可權限。
工貿廳的權限:必須確保高速公路上的燃油供應
具體而言,胡志明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向同奈省工貿廳解釋說,法院正在受理一起民事案件“建設合同糾紛”的卷宗,原告是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VEC),被告是泰山工程建築股份公司。
在這起案件中,周城燃油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自1月24日起停止在高速公路上供應燃油,記者注)作為相關權利和義務方。
在審理案件時,周城公司申請採取緊急臨時措施,因此法院發佈了“禁止泰山工程建築股份公司對爭議休息站內的所有資產進行拆除、搬遷或改變現狀的任何行為,直至法院作出判決或決定”的決定。
法院確認,已發佈的決定僅“禁止或強制泰山工程建築股份公司執行特定行為,直至法院作出判決或決定”。
法院不適用於其他機構或組織。
因此,考慮為休息站內的兩個加油站頒發零售燃油條件合格證書屬於同奈省工貿廳的權限。
法院強調:“同奈省工貿廳應按照燃油管理國家權限的分配和授權執行,以確保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上的燃油情況”。
春節臨近,高速公路上的燃油供應仍中斷
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上兩個加油站停止供應的事件令運輸界和民眾擔憂,因為這是南方的重要高速公路,但燃油供應中斷已持續15天。
與此同時,自2025年底以來,同奈省人民委員會領導已指派工貿廳牽頭協調相關單位,在等待法院判決或決定期間,尋找確保高速公路上燃料供應的解決方案。
當時,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高速公路投資方)解釋說,由於法院正在採取緊急臨時措施,因此無法為泰山工程建築股份公司頒發零售燃油條件合格證書。

因此,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提出最可行的方案是同奈省工貿廳允許周城公司運營的休息站內兩個加油站暫時維持運營,直至法院作出裁決。
然而,工貿廳未接受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提出的方案。
隨後,工貿廳與同奈省多個部門開會,然後向工貿部和胡志明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發送文件徵求意見。
工貿部確認,工貿廳是負責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零售燃油店頒發新證、補充、修改和重新頒發零售燃油條件合格證書的單位。
許可不由部直接處理。
同奈省工貿廳繼續徵求法院意見,並得到回覆,為兩個加油站的許可權限屬於同奈省,如上所述。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燃油管理領域領導表示:“任何瞭解燃油領域的人都明白,在上述情況下,許可權限仍是工貿廳。但工貿廳不斷向工貿部和法院發函詢問,導致時間延長,因此高速公路上的燃油供應仍中斷,儘管農曆新年已非常臨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