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將新增南方平陽科技大學

總理指示教育與培訓部牽頭,配合相關部委、機構組織對胡志明市南方平陽科技大學成立方案的文件進行審查和實地評估。

據此,此事需確保符合關於教育領域投資和運營條件的法律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並提交總理審議決定。

教育與培訓部負責報告內容和1月16日關於批准成立南方平陽科技大學方針的建議。

教育與培訓部部長、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南方平陽教育醫療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機構、組織、個人負責執行決定。

胡志明市將新增南方平陽科技大學

1月16日關於批准成立南方平陽科技大學方針的呈文依據現行法律規定、該部的審查結果以及南方平陽教育醫療有限責任公司的文件,確保可行性,符合法律規定。

教育與培訓部建議總理審議並頒佈批准成立方針的決定。此前,2025年11月25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就提議在胡志明市轄區成立南方平陽科技大學發出公文。

公文指出:“在胡志明市東和坊四月三十日路90/1號地點成立南方平陽科技大學是必要的,符合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根據已批准的總體規劃調整方案,擬成立南方平陽科技大學的位置屬於研究、培訓中心用地規劃。因此,成立大學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方向。”

胡志明市將新增南方平陽科技大學

關於土地使用權,擬成立南方平陽科技大學的土地屬於同安高等技術學院項目用地的一部分(興盛貿易生產建設股份公司分割給南方平陽教育醫療有限責任公司),用於實施南方平陽科技大學投資項目。

南方平陽教育醫療有限責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法律文件屬於企業分割、分立情況下需辦理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登記手續的情形,目前正在辦理相關手續。

該公司已承諾在獲得主管部門批准方針後,按規定辦理上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