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峰-芽莊高速公路限速90公里/小時,臥鋪客車時速達145公里/小時

2月12日(即臘月二十五),第六高速公路巡邏隊(隸屬於公安部交警局第六處)的代表表示,該單位已記錄近100起客車司機在從胡志明市至慶和省的高速公路路段超速行駛的情況。部分司機被當場攔下並製作筆錄,大多數將在車輛註冊地址收到“非現場罰單”通知。

約14時28分,交警發現平心客運公司的臥鋪客車在雲峰-芽莊高速公路(慶和省)上以14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超過限速90公里/小時(超速55公里/小時)。交警已攔下車輛,並對司機P.V.L.(46歲,居住於廣義省)製作筆錄。因“駕駛車輛超過規定速度35公里/小時以上”的行為,司機將被處以1200萬至14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扣除6分駕駛執照分數。

此前11時35分,一輛臥鋪客車在水好-潘切高速公路上以103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超過限速90公里/小時(超速13公里/小時)。交警對司機“駕駛車輛超過規定速度10公里/小時至低於20公里/小時”的行為製作筆錄,將處以400萬至6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11時54分,廣行客運公司的臥鋪客車被發現在水好-潘切高速公路上以99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超過限速90公里/小時(超速9公里/小時)。交警將發送“非現場罰單”通知,司機將因“駕駛車輛超過規定速度5公里/小時至低於10公里/小時”的行為被製作筆錄,將處以80萬越南盾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

據第六交警隊領導表示,年底時段,從中部、北部省份返回胡志明市接客的客車數量大幅增加。該單位已安排力量進行疏導、分流,並在高速公路雙向24小時組織測速。

測速位置不斷更換,以防止司機“應對”。僅2月12日當天,該隊就記錄了近100輛客車超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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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隊負責從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胡志明市)至雲峰-芽莊高速公路(慶和省)的路段,並經常提醒司機超速行駛導致事故的風險。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以高速行駛,即使超過限速幾十公里/小時,也會降低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如前車緊急剎車、障礙物或惡劣天氣。速度越高,剎車距離越長,碰撞力越強,後果通常非常嚴重。

職能部門強調,遵守速度限制不僅是遵守法律,也是保護自己和他人,有助於確保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