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3日,政府監察署發佈了關於企業單獨發行債券及使用該活動資金執行政策、法律的結論,其中指出了興盛集團旗下三家公司的若干違規行為。
該監察結論由副總監察長楊國輝簽署併發布。
興盛集團旗下三家公司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在剛剛發佈的結論中,政府監察署指出一些發行機構未遵守債券銷售流程。
結論提到,如興盛土地、興盛投資、興盛歸仁股份公司等企業在發行日期前已收取並使用債券資金。這三家公司均屬於興盛集團的生態系統。
監察機構還發現,興盛土地自2021年以來將債券資金用於支付股份轉讓的定金,但尚未執行轉讓事宜。
此外,監察署還發現在興盛歸仁娛樂服務股份公司存在未確保手續即支付、支付金額超出合同價值的情況。
未按向投資者公佈的方案使用債券募集資金的情況發生在一些企業,如成成功投資股份公司、成成功邊和股份公司、南龍投資股份公司、興盛投資股份公司。
關於興盛土地股份公司、興盛投資股份公司和興盛歸仁娛樂服務股份公司這三家企業的違規行為和缺陷信息,已由政府監察署移交公安部根據權限審查和處理,結論指出。
Gelex集團及多家企業也存在債券違規行為
監察結論還明確指出,Gelex集團股份公司及多家企業在2019年至2024年期間單獨發行和使用債券募集資金方面存在違規。
根據結論,Gelex集團股份公司在債券持有人會議通過變更資金用途決議之前,已將債券募集資金用於其他目的。
同樣,監察機構還發現其他一些企業未履行與投資者在債券認購合同中的承諾。
與此同時,在按發行方案使用資金之前,將資金用於借貸或存入銀行的情況也發生在機電製冷股份公司、R&H集團股份公司、TNH酒店投資與管理股份公司。
會安投資股份公司將資金用於商業合作項目的定金,而這些項目尚未滿足募集資金條件;龍越證券股份公司執行了不符合規定的發行方式,且未按規定充分披露債券信息,結論指出。
據監察機構稱,除了結論中指出的企業債券發行及使用企業債券資金機制、政策方面的限制、障礙和不足外,在監察過程中還發現了一些關於債券發行文件的障礙和不足。
政府監察署建議相關機構繼續研究、審查,以提出修改和補充法律規定的建議,加強對單獨企業債券市場的國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