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芹苴市人民委員會消息稱,芹苴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王國慶剛簽署決定,頒佈芹苴市發展投資基金的組織和運作條例。
據此,該基金實際註冊資本(重組後)超過8650億越南盾,其中市財政撥款超過7323億越南盾,其餘來自發展投資基金(超過1330億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投資、貸款、受託和委託業務外,芹苴市人民委員會的決定還規定,市發展投資基金根據法律規定的芹苴市人民委員會授權,開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業務。
發展投資基金還履行市住房基金的目標和職能,具體包括:投資建設社會住房、同步建設基礎設施和社會住房項目用於出租;通過接收、轉換公共住房功能,根據住房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用於出租,以創建社會住房。
通過從投資者購買、訂購、接收、轉讓國有企業100%註冊資本的住房、社會住房;接收服務於安置、臨時安置的住房,接收並轉讓組織、個人自願捐贈的住房、社會住房用於出租。
通過購買商業住房用於向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等出租的方式創建住房。
此前,自2024年底起,芹苴市人民議會曾通過決議,批准芹苴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方案。債券發行總量最高為2萬億越南盾。債券面值為10萬越南盾,期限分為10年和15年,利率由市人民委員會根據財政部公佈的利率框架和發行時的市場情況決定。根據決議,發行債券旨在平衡發展投資資金,包括償還ODA貸款項目未清償本金以及實施市重點工程。這些重點工程包括:芹苴市西環線道路、升級市內5個重點交通樞紐項目、芹苴市圖書館、從萬貢橋引道至永盛工業園區的連接道路以及建設部分安置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