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於2月13日頒佈了《公務員法》實施計劃,責成內務部牽頭與各部委審查政府管理的行政機關、公共事業單位中公務員職業職稱目錄。
在此基礎上,部長、部級機關首長、省級主席、公共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完成對管理範圍內公務員的工作崗位安排和相應工資安排。此項工作最遲於7月1日完成,與修訂後的《公務員法》生效時間一致。
每年,內務部將開發國家關於幹部、公務員、職員的數據庫,並定期更新、提供和利用這些數據。

公務員工資按基本工資乘以工資係數計算。自2024年7月1日起,基本工資為234萬越南盾。相應地,公務員最高工資為每月1870萬越南盾,適用於A3類6級的公務員,如建築師、工程師、醫生、記者、高級編輯;最低工資為每月350萬越南盾,適用於醫工職系的公務員。此工資不包括津貼。
在2025年10月底的國會討論中,永隆省工商廳廳長陳國俊代表認為,每月234萬越南盾的基本工資已不再合適。城市最低生活費用,如飲食、交通、水電、學費等,平均已超過每人每月450-500萬越南盾。因此,他建議國會和政府從2026年1月1日起立即提高基本工資。
總理範明政隨後表示,政府將根據代表意見,提前於2026年7月1日提交加薪方案,其中提議從2026年1月1日起立即實施。
2025年12月第十五屆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責成政府在2026年內調整部分津貼類型、基本工資、養老金、社會保險補助、每月補助、有功人員優待補助、社會補助、退休補助。
根據2026-2030年階段國家行政改革重點計劃,總理要求改革幹部、公務員、職員的工資、獎金制度和多樣化待遇政策。同時,各機關將建立幹部、公務員、職員在招聘、安排、使用、待遇方面的特殊機制。還將建立國家人才數據庫以及定期、公開、透明的跟蹤、評估、篩選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