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邏與交通管制隊(第六隊)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處,表示該單位剛剛處理了從胡志明市到慶和省的高速公路路線上數十起車輛超速違規案件。
2月19日22時40分,一輛在雲峰-芽莊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轎車超速至128公里/小時(超過38公里/小時)。該車輛將被交通警察發送“非現場處罰”通知。據此,該車司機將被記錄“駕駛車輛超過規定速度35公里/小時以上”的行為,並處以1200萬至1400萬越南盾的罰款,同時扣除6分駕駛執照分數。
23時13分,交通警察記錄到一輛汽車在雲峰-芽莊高速公路上超速至123公里/小時(超過33公里/小時)。警察發送“非現場處罰”通知,並將記錄“駕駛車輛超過規定速度20公里/小時至35公里/小時”的行為,處以600萬至800萬越南盾的罰款,扣除4分駕駛執照分數。
據第六隊代表稱,從胡志明市到雲峰的高速公路路線是重要的交通路線,有助於縮短從南部、中部和北部各省的交通時間並促進貿易往來。
近期,通過基本調查工作和了解情況,春節後返回胡志明市、同奈等地工作、學習的人數眾多,因此許多汽車和客車可能載客超速行駛。
因此,第六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隊已加強力量,組織24小時雙向測速,特別是針對客運經營車輛。
2月19日,該單位發現了37起汽車和客車超速違規案件。
建議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司機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 遵守標誌和監控系統:目前整個高速公路路線已覆蓋交通警察局的非現場處罰攝像頭。不要因為看不到執法人員而掉以輕心,因為所有違規行為都會被記錄並在之後嚴格處理。
2. 控制速度並保持安全距離:速度越高,剎車距離越長。請保持車輛之間的安全距離,以確保在前方車輛緊急剎車或遇到突發情況時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3. 絕對不要“趕時間”接客:對於客車,為了及時返回胡志明市接客而超速行駛是漠視人民生命安全的行為。企業主需要通過行程監控系統(GPS)進行嚴格監督,並對違規司機實施內部嚴厲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