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北寧省刑事警察局表示已逮捕並臨時拘留阮氏梅(47歲,居住在結社越鄉村)以調查其搶劫財產行為。
此前,北寧省公安刑事調查機構已對阮氏梅發出緊急拘留令和逮捕令。
緊急逮捕令已獲得北寧省第四區人民檢察院批准。
據公安部門稱,職能部門發現“堅勸旅行社”的Facebook賬戶上傳了一段視頻,反映一名婦女大聲辱罵,要求在北寧省結社的婆主殿和芝廟姑廟區域朝拜的民眾支付停車費。
隨後,刑事警察局與結社公安協調,確認視頻中的婦女為阮氏梅。
據初步調查,2月21日,梅擅自在該路段非法收費停車,進入上述兩座寺廟。此人還辱罵、搶奪阮明康的摩托車鑰匙,並強迫康先生付款才能取回鑰匙。
公安部門認定這是影響治安秩序、引起公眾不滿的行為。在被調查機構傳喚後,梅承認了全部行為。
初步調查顯示,2月21日,梅向約10人收取了停車費,總計42萬越南盾。調查機構已沒收全部款項以及一輛電動摩托車和一部iPhone手機,以協助調查。
北寧省刑事警察局建議曾在結社寺廟朝拜時被非法收費的民眾聯繫刑事警察局以解決問題。
職能部門還建議當地寺廟管理委員會和節日組織委員會按規定安排停車點,避免出現自發停車場。
民眾在未經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經營服務,不得侵佔道路和人行道進行商業活動。發現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以進行檢查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