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進展顯示,同奈省新利鄉DT.753道路項目路段挖土、降低地基的工作“存在問題”。因為新利鄉政府表示尚未收到補償、土地清場的文件,但施工單位卻在降低地基、挖土。
同奈省項目管理委員會稱補償緩慢,鄉政府稱未收到文件
當民眾對降低地基提出抗議時,同奈省投資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主任丁進海(項目業主)向《青年在線》表示,初始設計文件並未降低地基,但由於基礎設施發展的新情況,建設廳向平福省人民委員會(舊)建議升級、調整以降低該區域的地基。
“錯誤在於補償工作緩慢而施工快速”,丁進海說。
與此同時,新利鄉人民委員會主席黎文珍——DT.753項目正在降低地基的地方——向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報告的情況完全不同。
具體而言,新利鄉人民委員會報告,轄區內土地清場的規模和收回土地面積為428塊/0.59公頃。至今,業主同奈省投資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已移交土地清場界樁以宣傳、動員民眾清場。
“然而,關於服務於土地收回工作的地籍測量文件,同奈省投資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同富土地基金髮展中心分中心在地方兩級政府機構調整後尚未移交給新利鄉人民委員會(新)…
因此,鄉人民委員會尚無法律依據發佈土地收回通知,按規定執行後續清場步驟”,新利鄉人民委員會主席報告。
新利鄉人民委員會表示,目前鄉人民委員會尚未收到正在施工項目的收回土地分塊地圖文件。因此,無法確定民眾被收回土地的面積範圍和間接受影響土地的面積範圍。
鄉人民委員會建議省人民委員會指示省投資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緊急移交項目土地收回測量文件…
新利鄉人民委員會還表示,儘管未移交文件、未清場,但從2026年1月初起,施工單位已將路面降低約8米。因此,許多家庭無法進出房屋,直接影響民眾生活,並潛在地面滑坡、事故、人身和財產安全隱患。
“未收到土地移交而擅自降低地基取土是錯誤的”
談及上述事件,同奈省一位從事土地、環境領域的領導表示:“根據《土地法》規定,補償、土地清場必須完成並有土地移交記錄,才具備施工條件。
根據新利鄉人民委員會向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報告的內容,顯示地方尚未收到土地移交,但業主卻讓施工單位降低地基數十米,讓挖土機挖土,導致民房有滑坡風險,影響民眾生命安全,這是錯誤的…”。

通過關注媒體報道的降低地基後民房懸空在山上的圖像和視頻,上述領導分析:“記錄圖像顯示,挖出的土方被運往他處傾倒,卻位於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的範圍之外。
因此,同奈省專業機構需審查業主批准的設計,基礎設計後是否遵守舊平福省人民委員會批准的投資項目文件,以及業主是否按照項目環境影響評估文件執行。同時,澄清施工單位運出工地的數千立方米土方的‘去向’”。
該人士還提出問題:“是否存在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的情況,涉及將土方運出項目範圍,以及在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範圍之外的地塊上降低地基。
建設、礦產資源管理、環境領域的專業機構,地方責任方是否監督了上述項目遵守《建築法》、《礦產資源法》、《環境法》規定的情況?”。
針對《青年在線》記者關於此事的提問,3月5日,農業與環境廳礦產資源處代表表示:“DT.753道路降低地基的情況需重新審查之前的設計文件、環境影響評估文件如何。至於剛剛發生的高程降低地基,礦產資源處尚未收到文件”。
降低地基導致民房懸空的項目已暫停施工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也剛剛發文要求暫停實施降低地基路段(從km10+200至km10+550)的施工,該路段屬於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及連接龍城國際機場和蓋梅-氏威港(舊巴地-頭頓省,現為胡志明市)的馬達橋建設項目,以預防該區域滑坡風險。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還指示各部門按照新利鄉的建議執行土地收回手續…確保符合規定。同時,審查、研究新利鄉人民委員會的困難障礙,確保項目經過地區民眾財產的絕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