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林同省農業與環境廳決定取消已頒發給西貢-大寧投資旅遊股份公司的5本土地使用權證書(紅皮書)。
據農業與環境廳稱,這些土地使用權證書與林同省大寧生態旅遊度假商業城區項目相關,該項目由西貢-大寧投資旅遊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通常稱為西貢-大寧項目或南大叻城區。
項目位於德仲、寧嘉和塔欣等鄉。
這些是2013年頒發給企業以實施項目的文件。
紅皮書被取消是因為國家已根據林同省人民委員會的決定(1月13日)收回全部土地面積。隨後,職能部門已通知並要求西貢-大寧公司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但企業未執行。
林同省農業與環境廳強調,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書自國家收回土地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與這些文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交易必須終止。任何產生的交易,企業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林同省還收回近877公頃森林
同樣與西貢-大寧項目相關,林同省人民委員會決定收回西貢-大寧公司在德仲、寧嘉和塔欣等鄉管理的近877公頃森林。收回後,近790公頃交由德仲防護林管理委員會管理保護,超過87公頃交由省土地基金髮展中心管理保護。
此前,1月13日,林同省人民委員會收回為實施西貢-大寧項目而交付、租賃和允許改變用途的全部土地面積,根據法律文件面積超過1,428公頃。收回原因是企業儘管自2022年1月起已獲准延長進度24個月,但遲遲未將土地投入使用。至被收回時,西貢-大寧超級項目僅完成超過20公里內部道路及一些輔助項目,投入資金遠低於承諾。
2020年6月,政府監察署得出結論存在土地和投資違規,並要求停止活動、收回土地。2021年7月,監察內容被調整,地方政府被要求指導企業延長進度、調整項目並督促實施。
西貢-大寧項目是2023-2024年期間多起腐敗案件的焦點,多名幹部被起訴、拘留和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