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指示由建設部在發生駁船撞擊Ghềnh橋事件後,發送給同奈省人民委員會、越南航海與內河局、越南鐵路局、越南鐵路總公司的公文中提出。
根據越南鐵路總公司向建設部提交的報告,3月6日10時17分,位於河內-胡志明市鐵路線km 1.699+860處的Ghềnh橋(大同奈橋)發生事故,編號為NB-8437的駁船撞擊了橋梁的第2跨第5節。
撞擊導致橋梁下部承重結構變形、節點板損壞,高強度螺栓、橋梁支座螺栓斷裂,引起縱梁、橫梁、風撐等梁系移位約25毫米,橋上軌道方向偏移約320毫米。事故造成一名騎摩托車過橋的人員受傷。
為迅速處理事故後果,確保工程(Ghềnh橋)安全、鐵路和水路交通安全,建設部建議:
越南航海與內河局主動配合地方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查明事故原因;
處理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並於2026年3月15日前向建設部報告結果;
指導各機構和單位嚴格執行並有效開展在同奈河區域調控確保交通安全的工作。
越南鐵路局主動配合同奈省公安廳和相關單位緊急組織分析原因,查明導致上述事故的相關個人和組織的責任,確保嚴格遵守法律規定。
緊急配合越南鐵路總公司和相關單位評估Ghềnh橋跨結構的承載能力,並制定確保工程穩定和安全運營的方案。

越南鐵路總公司組織慰問因事故受傷人員的家庭;緊急實施緊急修復措施,確保火車運行安全和工程安全,以儘快恢復通過Ghềnh橋的鐵路交通;制定並實施確保安全、便利的旅客轉運方案。
緊急配合越南鐵路局和相關單位評估Ghềnh橋跨結構的承載能力。
基於評估結果,向有權限的上級報告,考慮並決定使用適當資金修復受損工程項目的方針;同時組織24小時監控和值守,按規定進行橋梁巡查以監測技術狀況並確保安全。
建設部建議同奈省人民委員會指導地方職能部門配合建設部各機構確定上述事故的損失和原因;嚴肅處理違規的組織和個人。
由於Ghềnh橋在事故後受損,自3月6日起,鐵路行業必須組織旅客從邊和站到驛安站及反向(約9公里)通過汽車轉運。
據此,3月6日,從西貢站出發的SE4、SE2、SNT2次旅客列車運行至驛安站後,將旅客轉運至邊和站。從北方出發的SE7、SE5、SPT1、SE11次旅客列車運行至邊和站後,將通過公路將旅客轉運至驛安站繼續乘車。3月6日需轉運的旅客數量約為1500人。
對於貨運列車,僅運行從安員站、甲八站(河內)至壯奔站、胡奈站的列車,然後結束並卸貨。
3月7日,行業已停運從西貢站、芽莊站出發的SNT2/SNT1次旅客列車對;停運從西貢站、潘切站出發的SPT2/SPT1次旅客列車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