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要求在三月份分配18.4萬億備用資金

緊急要求分配備用資金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裴春強在關於2026年前兩個月公共投資資金計劃和撥付進度的會議後指導結論中的內容。

根據報告,截至目前胡志明市已撥付12.928萬億越南盾,達到2026年公共投資資金計劃(147.599萬億越南盾)的8.8%。其中徵地補償資金已撥付7.894萬億越南盾,達到年度分配補償資金總額(33.966萬億越南盾)的23.24%。

一些隸屬於城市的專業項目管理委員會撥付比例較高,如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達到45.2%,交通工程項目管理委員會達到12.8%。

與2025年同期相比,資金撥付結果有所改善,從2.6%上升至8.8%。然而年初的資金撥付仍面臨一些困難。

具體而言,涉及城市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系統的重組,如檔案移交、人員安排、印章管理與使用、投資方信息調整、徵地補償委員會之間的任務分配等。

一些項目仍受徵地補償、土地清理和技術基礎設施搬遷(尤其是電力系統)的阻礙。建築材料供應不穩定,價格波動,部分諮詢單位和承包商能力有限。

城市設定目標為2026年第一季度資金撥付達到15%以上,力爭全年完成資金計劃的100%。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投資方緊急完成投資和建設手續,以便在2026年3月具備條件分配全部18.4萬億越南盾的備用資金。對於正在合併的項目管理委員會,需儘快完成檔案移交、人員完善、法律手續完備,以確保項目執行不中斷。

城市還要求各單位審查項目清單,確定重點工程和具有高資金撥付潛力的項目,制定詳細的月度、季度、半年和全年資金撥付計劃,並於3月10日前提交財政局。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財政局配合相關機構完善投資和建設手續,彙總並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市人民議會,在3月份分配全部18.4萬億越南盾的備用資金。

同時建議靈活安排和調整資金計劃,堅決削減進度緩慢項目的資金,補充給執行良好的項目,以加快城市公共投資資金的撥付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