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胡志明市理工大學從268號黎常傑街地址搬遷至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的方針,胡志明市財政局代理局長黃武成向《青年在線》表示,該方針由來已久,符合胡志明市的總體規劃。
胡志明市理工大學高度贊同
根據分工,財政局牽頭配合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及相關廳局,研究完善搬遷和擴大高等教育、大專、職業培訓機構和部分醫療機構從內城區域遷出的方案,該方案由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於2026年2月25日作出結論。
黃成先生表示,市委、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搬遷方針是正確的,得到了學校的高度贊同。
在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目前已有超過40公頃的土地預留給胡志明市理工大學,確保有足夠的建設空間,以創造符合新時代趨勢和滿足國際標準要求的環境和培訓模式。
“這是胡志明市理工大學以及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搬遷的黃金機會……”,黃成先生說。
特別是胡志明市理工大學校區的搬遷,也符合市委和市人民委員會在研究調整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的方針,預計於2026年底批准,作為各機關單位組織實施的基礎。
將進行細緻研究評估
關於胡志明市理工大學校區(位於268號黎常傑街)搬遷後的土地利用規劃,黃成先生表示將進行細緻的研究評估,綜合考慮歷史、文化因素以及土地形成、使用過程,並符合正在調整的胡志明市總體規劃方向。
“各單位將組織實施細緻研究,確保土地資源開發符合規定、適宜,保障城市可持續發展空間,並更好地服務居民生活。
胡志明市完成搬遷後,關於研究、重新安排房地產方案的提案,必須徵求教育培訓部、財政部及相關部委的意見,然後提交總理審議……”,黃成先生說。
此前,胡志明市文化體育局通報,胡志明市已責成職能部門研究胡志明市理工大學268號黎常傑街地塊的使用方案,以符合城市規劃和城市發展方向,尚未具體決定該地塊的使用方案,也未決定將該地塊交給任何企業進行商業房地產項目。
所有土地使用方案都必須經過細緻研究,遵守法律,並提交有權限的機關審議決定。

“發達公司參與研究胡志明市理工大學搬遷,不涉及申請土地、進行商業開發”
近期,發達房地產發展股份公司建議允許企業對胡志明市理工大學校區搬遷至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新位置進行勘察、研究編制設計文件、實施新建施工和搬遷。
同時允許發達公司研究調整學校現有位於268號黎常傑街的地塊在搬遷後的規劃,以符合城市需求和總體發展。
發達公司董事會主席阮文達先生確認,公司支持城市關於搬遷、建設現代化符合國際標準學校的方針和規劃。這也是學校的發展方向。
“發達公司僅請求參與勘察、研究,提出關於新校址位置、規模、現代化的方案。該方案必須由有權限的機關審議決定。
至於268號黎常傑街地塊在搬遷後的土地利用規劃,發達公司也僅基於總理已批准的規劃進行研究,向城市提出建議。地塊如何使用、用於何種目的,由有權限的機關決定……發達公司不涉及申請土地、進行商業開發”,達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