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要求解決南部地區動力工程和重點工程研究中的障礙

峴港市委剛剛發佈了峴港市委常委會在3月6日與太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會議上的結論,關於該集團在峴港市重點項目的實施情況。

峴港市委常委會一致同意確定太陽集團為戰略投資者之一,是峴港建設生態智慧城市、自由貿易區、國際金融中心、工業、物流、創新創業中心和宜居旅遊城市、亞洲區域級城市的合作伙伴。

峴港市委常委會委託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黨組集中領導、指導研究、完善機制、政策,以吸引和支持戰略投資者在實施動力工程和重點項目。

優先解決行政程序和手續,排除困難、障礙,確保效率、透明,遵循法律原則,協調國家、企業和人民的利益。

“在組織執行任務、解決投資手續中,嚴格執行‘六明確’(明確人員、明確工作、明確進度、明確時間、明確權限、明確結果)和‘三不’(不拖延、不消極;不推諉、不迴避;不積壓文件、不延長解決時間)的精神”——結論明確指出。

基於太陽集團的報告,峴港市委常委會建議市人民委員會黨組領導、指導相關單位緊急審查、組織工作會議,以徹底解決障礙、建議和提案。

同時加快項目執行進度,不延誤、不錯失機會,影響城市的投資環境和生產經營。

具體分工市人民委員會領導跟蹤、指導每個工程、項目;加強檢查、監督、督促執行,提高幹部、公務員、職員隊伍的責任精神,特別是負責人在執行公務中,避免發生迴避、推諉影響進度和任務執行結果的情況。

峴港市委常委會建議該集團與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職能部門和地方密切配合,在實施投資項目,特別是城市重點、動力、戰略性項目。

典型項目包括峴港市中心商業服務區結合主題公園、娛樂休閒區;峴港國際煙花表演綜合體;

投資建設和經營內陸水路旅遊;改造韓江兩岸景觀;巴拿-蘇梅生態旅遊和城市綜合體;商業、度假服務和高級城市綜合體結合娛樂公園;峴港灣填海造地城市區……

峴港市委常委會也建議該集團關注研究、提出未來時期城市南部和西部地區的重點項目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