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北寧省公安廳表示,北寧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對案件提起訴訟,並對陳文南(21歲,居住在北寧省多梅坊青梅居民區)提起刑事訴訟,以調查其盜竊財產行為。

據公安部門稱,2月28日上午,多梅坊公安接到黎氏D.(56歲,居住於青梅居民區寶玉路)的報案,稱其家中客廳保險箱內藏匿的3根SJC金條丟失。

隨後,多梅坊公安與北寧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及各業務單位配合,進行核實與調查。

在調查機關,陳文南供認於2月21日盜竊了D.女士家保險箱內的3根SJC金條。

盜竊得手後,南將其中1根金條帶到河內市金江路的一家金銀首飾店出售,價格約為1.8億越南盾。

這筆錢被南用於償還債務、購買iPhone 17 Pro Max手機贈予女友、個人消費,並保留一部分在賬戶中。剩餘的兩根金條被南藏匿在臥室裡。

根據供詞及收集到的資料,3月1日,調查警察機關搜查了南的住所,並沒收了2根SJC金條。南的女友也將iPhone 17 Pro Max手機交給了職能部門。

據公安部門稱,南是一名大學三年級學生,與D.女士有親戚關係。2月21日,D.女士家設宴招待親戚,其中包括南。在此期間,南觀察到保險箱未鎖好,遂產生盜竊上述金條的意圖。

目前,公安部門正在繼續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