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北宁省公安厅表示,北宁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案件提起诉讼,并对陈文南(21岁,居住在北宁省多梅坊青梅居民区)提起刑事诉讼,以调查其盗窃财产行为。
据公安部门称,2月28日上午,多梅坊公安接到黎氏D.(56岁,居住于青梅居民区宝玉路)的报案,称其家中客厅保险箱内藏匿的3根SJC金条丢失。
随后,多梅坊公安与北宁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及各业务单位配合,进行核实与调查。
在调查机关,陈文南供认于2月21日盗窃了D.女士家保险箱内的3根SJC金条。
盗窃得手后,南将其中1根金条带到河内市金江路的一家金银首饰店出售,价格约为1.8亿越南盾。
这笔钱被南用于偿还债务、购买iPhone 17 Pro Max手机赠予女友、个人消费,并保留一部分在账户中。剩余的两根金条被南藏匿在卧室里。
根据供词及收集到的资料,3月1日,调查警察机关搜查了南的住所,并没收了2根SJC金条。南的女友也将iPhone 17 Pro Max手机交给了职能部门。
据公安部门称,南是一名大学三年级学生,与D.女士有亲戚关系。2月21日,D.女士家设宴招待亲戚,其中包括南。在此期间,南观察到保险箱未锁好,遂产生盗窃上述金条的意图。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继续调查此案。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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