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4日,同奈省人民委員會消息稱,已傳達該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胡文河先生關於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途經新利鄉路段降低地基事件的結論通知。
同奈省項目管理委員會主持向民眾道歉,公開不足之處
具體而言,在實地檢查並與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DT.753項目業主)及相關單位工作後,胡文河先生作出事件結論,並要求項目業主主持,配合新利鄉人民委員會組織會議向民眾道歉,公開DT.753項目施工過程中的不足之處。
項目業主有責任組織解決該項目降低地基區域的技術問題,以確保過往車輛安全、民眾安全,避免發生滑坡。
若發生滑坡導致安全隱患,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主任需直接向同奈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負責。
此外,項目業主需配合相關單位加快賠償、支持、重新安置、按規定清理場地,並加固、遷移降低地基區域的電線杆。
同時配合建設廳組織審查,處理施工單位和項目監理單位在施工項目中發生違規和問題的責任。
責任處理結果需於3月19日前報告至同奈省人民委員會。
在降低地基事件中,同奈省人民委員會領導還提醒新利鄉黨委和人民委員會需提高社區投資監督及實施程序、手續的責任。社區監督各項計劃/項目以確保透明度,遵守規劃和資金使用計劃,從而發現並建議處理違反《公共投資法》的違規和浪費行為。
澄清降低地基原因,確定挖土量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領導還要求建設廳主持,配合農業與環境廳、DT.753項目業主審查、評估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文件;確定、澄清導致民房懸空的降低地基事件的原因和責任。其中需注意按規定處理項目的環境手續內容。

建設廳有責任審查、評估DT.75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基礎設計的審批流程。
同時審批項目基礎設計後的施工設計及相關內容,嚴肅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違規內容……
對於農業與環境廳,同奈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要求配合相關單位檢查從住宅用地、農業用地上的工程改造和建設活動中回收礦產資源的情況。
此外,緊急審查、準確統計降低地基區域的挖土量、棄土場,並評估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以建議省人民委員會按規定處理。
公安要求提供13公里道路項目文件,投資額達4.8萬億越南盾
與此事件相關,同奈省公安調查機關已要求業主提供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的施工文件,以澄清在資源、礦產領域的違規跡象。
據《青年在線》報道,DT.753項目第一階段全長13公里,總投資額4.8萬億越南盾,包括中央和地方預算資金。
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發生降低地基取土事件,導致8戶居民的房屋懸空在山坡上。
檢查後,建設廳向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報告,項目業主已“自行組織審批、批准基礎設計後的施工設計調整”於XL04標段(導致民房懸空的降低地基路段——記者注)。
新利鄉人民委員會報告稱尚未賠償、未移交場地,但承包商仍在施工。
農業與環境廳表示,通過審查文件,截至目前,農業與環境廳(原平福省資源與環境廳)尚未接收、處理上述項目相關環境手續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