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主持中央反腐敗、浪費、消極指導委員會會議時,總書記蘇林強調2026年是執行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的第一年,需要堅決、堅持加強鬥爭,阻止和擊退腐敗、浪費、消極現象。他明確指出“少說多做,做到最後,每次會議後必須有明顯、實質性的轉變”的精神。
黨的領導人要求完善關於加強反腐敗、浪費、消極與行動計劃相結合的中央決議,繼續堅決打擊“內敵”,同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及兩位數增長目標。政府黨委和國會黨委配合提交國會頒佈特殊決議,早日將黨關於處理違法行為的方針制度化。

總書記要求加強權力控制,監督方針、政策的執行,結合建設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特別是在基層。檢查、監督工作必須大力轉向早期預防,聚焦國家重點項目;地方在運營過程中立即控制,在違規形成前發現風險。
腐敗、浪費、消極案件需要加快監察、檢查、調查、起訴、審判;嚴重、複雜、輿論關注的案件必須徹底處理。各機構需要革新工作方式,在政治局結論和國會決議的基礎上,增加地方的主動性。
政府黨委和各部委、行業被指派加快處理進度,將整理後多餘的房屋、土地投入開發;同時加強行政改革,數字化轉型與反腐敗、浪費、消極相結合。國家、專業數據庫需要早日完善,互聯互通,以便民眾、企業在電子環境中實現公共服務,減少騷擾。

總書記認為中央指導委員會和省級需要革新思維、工作方式,既要反腐敗、浪費、消極,又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根據會議報告,政治局、書記處已組織22個代表團監督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以及兩級地方政府模式運行後各機構、單位的活動。政府已指示處理1,023個進度緩慢、積壓、拖延的項目;還有2,347個項目已有處理方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