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8/2026號法令修訂和補充了關於有條件投資經營行業的安全、秩序條件的若干法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煙花爆竹的管理和使用;詳細規定居住法、身份證法的一些條款和實施措施。
該法令自3月15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與暫住相關的信息。
從3月15日起如何註銷暫住登記?
根據規定,自收到上級直接領導取消暫住登記的決定之日起1天內,或在對公民作出取消暫住登記決定後立即,居住登記機關對公民執行註銷暫住登記,並將註銷暫住登記的情況更新到居住數據庫和國家人口數據庫中。
在1個工作日內,自國家人口數據庫系統通過連接、共享、同步來自國家數據庫、專業數據庫、其他由機構、組織管理的數據庫的數據,接收居住法第29條第1款a、d、đ點規定的信息之日起,居住登記機關負責檢查、核實,對公民執行註銷暫住登記,並將註銷暫住登記的情況更新到居住數據庫和國家人口數據庫中。
在7天內,自家庭中有屬於居住法第29條第1款c、e、g、h點規定應註銷暫住登記的人員之日起,應註銷暫住登記的人員或家庭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有責任辦理註銷暫住登記手續。
註銷暫住登記檔案包括變更居住信息申報表和證明屬於註銷暫住登記情況之一的文件、資料。
辦理手續的人員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國家身份識別應用程序(VNeID)向居住登記機關提交1份在線檔案。
“我們已經有了國家人口數據庫,希望簡化申請和註銷暫住手續,只需向當地公安部門出示身份證即可”,讀者bong***@gmail.com建議。

非法分割稻田建立生態園並出售
向《青年在線》反映,D女士(居住在安江省周德市社)表示,1號運河區域、黃文書路、美安街區已被一群人,由Ng.先生和L.先生組織,在稻田上非法分割地塊、建立生態園,並向多人出售,從丙午年春節前至今。
據D女士介紹,每個“生態園”面積約500平方米,價格從3.5億越南盾起,視位置而定。地塊被挖溝、築堤清晰,周圍有圍欄包圍。
據觀察,從1號運河(黃文書路)沿田間水泥路深入200多米,稻田中出現一個被分割成多個獨立地塊的“生態園”。每個地塊都有休息棚、養魚溝、種菜區……
談及此事,周德市社人民委員會主席黃寶全表示,在發現農業用地上非法分割地塊、築堤的跡象後,地方已採取多項控制、阻止違規的措施。
“地方已對區域內的地塊採取暫停交易措施。在收到銀行和相關單位的信息後,我們將核實土地使用人,與證書上的登記人進行工作。同時,我們也通知信貸機構不要對違規地塊辦理轉讓手續”,黃先生表示。
許多讀者提出疑問,為什麼建了這麼多而地方政府卻不知道?
“任何類型的土地都有明確的證書編號,必須在買賣合同中向買方公開。如果賣方說錯,可以按規定處理”,賬號andy****@gmail.com建議。
22號國道上50公里/小時的速度限制:民眾抱怨太慢,管理部門稱“安全至上”
目前,潘文凱路和黎光道路各有2條車道,包括1條汽車道和1條摩托車道。其中速度限制:兩輪和三輪車、右轉汽車為50公里/小時,客車和小汽車為80公里/小時,卡車和半掛車為60公里/小時。
對於這個速度,許多騎摩托車參與交通的人感到不適,在高峰時段擁堵時感到壓抑。
與《青年在線》交流,胡志明市交通與基礎設施技術管理中心代表認為,22號舊國道(現為潘文凱路,從安漢橋到西寧省邊界)經過舊古芝縣和黎光道路(從1號國道到安漢橋)經過舊霍門縣在某些時段的擁堵並非由於允許速度過慢。目前,該路段摩托車的最高速度為50公里/小時,在城市規定中是合理的。
“當摩托車提高速度時,非常危險。這條路沿線居民房屋緊鄰道路。如果提高速度,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目前的標準是交通安全至上。可以移動稍慢一些,但確保安全。人民的生命安全是首要條件、優先事項”,該代表表示。
許多讀者支持摩托車最高速度50公里/小時。讀者恩寫道:“慢一點但安全”。“我認為擁堵不是因為50公里/小時的速度,而是因為道路使用者的意識”,讀者原分享。
然而,一些讀者建議應提高速度。“應根據時間段靈活設置標誌或明確劃分車道”,讀者康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