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8/2026号法令修订和补充了关于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的安全、秩序条件的若干法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烟花爆竹的管理和使用;详细规定居住法、身份证法的一些条款和实施措施。
该法令自3月15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与暂住相关的信息。
从3月15日起如何注销暂住登记?
根据规定,自收到上级直接领导取消暂住登记的决定之日起1天内,或在对公民作出取消暂住登记决定后立即,居住登记机关对公民执行注销暂住登记,并将注销暂住登记的情况更新到居住数据库和国家人口数据库中。
在1个工作日内,自国家人口数据库系统通过连接、共享、同步来自国家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其他由机构、组织管理的数据库的数据,接收居住法第29条第1款a、d、đ点规定的信息之日起,居住登记机关负责检查、核实,对公民执行注销暂住登记,并将注销暂住登记的情况更新到居住数据库和国家人口数据库中。
在7天内,自家庭中有属于居住法第29条第1款c、e、g、h点规定应注销暂住登记的人员之日起,应注销暂住登记的人员或家庭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有责任办理注销暂住登记手续。
注销暂住登记档案包括变更居住信息申报表和证明属于注销暂住登记情况之一的文件、资料。
办理手续的人员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或国家身份识别应用程序(VNeID)向居住登记机关提交1份在线档案。
“我们已经有了国家人口数据库,希望简化申请和注销暂住手续,只需向当地公安部门出示身份证即可”,读者bong***@gmail.com建议。

非法分割稻田建立生态园并出售
向《青年在线》反映,D女士(居住在安江省周德市社)表示,1号运河区域、黄文书路、美安街区已被一群人,由Ng.先生和L.先生组织,在稻田上非法分割地块、建立生态园,并向多人出售,从丙午年春节前至今。
据D女士介绍,每个“生态园”面积约500平方米,价格从3.5亿越南盾起,视位置而定。地块被挖沟、筑堤清晰,周围有围栏包围。
据观察,从1号运河(黄文书路)沿田间水泥路深入200多米,稻田中出现一个被分割成多个独立地块的“生态园”。每个地块都有休息棚、养鱼沟、种菜区……
谈及此事,周德市社人民委员会主席黄宝全表示,在发现农业用地上非法分割地块、筑堤的迹象后,地方已采取多项控制、阻止违规的措施。
“地方已对区域内的地块采取暂停交易措施。在收到银行和相关单位的信息后,我们将核实土地使用人,与证书上的登记人进行工作。同时,我们也通知信贷机构不要对违规地块办理转让手续”,黄先生表示。
许多读者提出疑问,为什么建了这么多而地方政府却不知道?
“任何类型的土地都有明确的证书编号,必须在买卖合同中向买方公开。如果卖方说错,可以按规定处理”,账号andy****@gmail.com建议。
22号国道上50公里/小时的速度限制:民众抱怨太慢,管理部门称“安全至上”
目前,潘文凯路和黎光道路各有2条车道,包括1条汽车道和1条摩托车道。其中速度限制:两轮和三轮车、右转汽车为50公里/小时,客车和小汽车为80公里/小时,卡车和半挂车为60公里/小时。
对于这个速度,许多骑摩托车参与交通的人感到不适,在高峰时段拥堵时感到压抑。
与《青年在线》交流,胡志明市交通与基础设施技术管理中心代表认为,22号旧国道(现为潘文凯路,从安汉桥到西宁省边界)经过旧古芝县和黎光道路(从1号国道到安汉桥)经过旧霍门县在某些时段的拥堵并非由于允许速度过慢。目前,该路段摩托车的最高速度为50公里/小时,在城市规定中是合理的。
“当摩托车提高速度时,非常危险。这条路沿线居民房屋紧邻道路。如果提高速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目前的标准是交通安全至上。可以移动稍慢一些,但确保安全。人民的生命安全是首要条件、优先事项”,该代表表示。
许多读者支持摩托车最高速度50公里/小时。读者恩写道:“慢一点但安全”。“我认为拥堵不是因为50公里/小时的速度,而是因为道路使用者的意识”,读者原分享。
然而,一些读者建议应提高速度。“应根据时间段灵活设置标志或明确划分车道”,读者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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