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公安局長、副局長可行使部分調查機關負責人的職權越南中文社·2025年6月27日 / 12:00歷史報道 6月27日上午,國會以多數贊成票通過了《刑事訴訟法》若干條款的修改補充法。其中一項引人注目的內容是,新通過的法律規定,中級和高級調查員,即鄉公安局長或副局長,可由省級調查機關負責人指派,對發生在鄉級行政區域內的較輕和嚴重犯罪行為進…社會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