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冒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的群組管理員越南中文社·4月6日 / 17:09歷史報道 北寧省公安廳表示,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防範處以及協和鄉(北寧省)公安剛剛查明,對居住在協和鄉的L.V.Y.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金額為625萬越南盾。具體而言,Y.是在社交媒體Facebook上運營多個群組的管理員,這些群組使用了…時政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