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過去土地違法行為的“補救代懲罰”機制越南中文社·5月4日 / 11:32歷史報道 國會第29/2026/QH16號決議標誌著立法思維的一次顯著轉變,首次針對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發生的土地違法行為建立了特殊機制和政策。該政策的核心是明確區分涉及腐敗的違法行為和不涉及腐敗的違法行為。明確區分違法行為以靈活處理…社會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