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草案,允許對違反建設、環境規定的工程和場所切斷水電越南中文社·9月18日 / 14:15歷史報道 市人民議會決議草案規定,根據《城市發展法》第16條第2款和第4款,對胡志明市範圍內的工程、生產經營場所採取要求停止提供服務——切斷水電的措施,以提高國家對規劃、建設、管理和城市發展的管理效力和效率。 違反建設、環境、消防規定時切斷…經濟胡志明市·1家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