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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2026年10月13日下午,越南國會就稅收政策進行討論。胡志明市國會代表阮文勝提出,應參照工薪收入者的家庭扣除標準,重新審視經營戶的納稅收入門檻。他援引無受撫養人的勞動者月收入約1550萬越盾、有兩人就業且兩人受撫養的家庭月收入約4340萬越盾等數據,比較不同群體之間的納稅義務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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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國會討論中的免稅門檻建議
2026年10月13日下午,越南國會就稅收政策進行討論。胡志明市國會代表阮文勝提出,應參照工薪收入者的家庭扣除標準,重新審視經營戶的納稅收入門檻。他援引無受撫養人的勞動者月收入約1550萬越盾、有兩人就業且兩人受撫養的家庭月收入約4340萬越盾等數據,比較不同群體之間的納稅義務差異。
建議至少提高至每年20億越盾
阮文勝據此建議,將經營戶免徵稅收的收入門檻從每年10億越盾提高至至少20億越盾,作為減輕小規模經營戶稅負的最低考慮水平。他表示,如果條件允許,免稅收入門檻還可以提高到更高水平。這一建議的出發點是在工薪收入者與經營戶之間保持稅收政策的合理性,避免經濟條件相近者之間納稅義務差距過大。
同場討論涉及教育稅收優惠
同一場討論中,阮文勝還就非營利民辦教育機構的稅收優惠提出意見,認為應明確適用條件、確保財務透明和各類學校平等,防止以非營利模式套取優惠。慶和省代表鄧氏美香建議起草機關仔細評估政策影響,她援引草案文件數據稱,擬議政策可能使企業所得稅每年減少約2200億越盾,因此應明確這些優惠如何轉化為降低學費、提高培訓質量等學習者實際利益。廣義省代表黃文義則建議,對專門照料、干預和教育自閉症兒童及殘疾兒童的機構免徵100%企業所得稅和非農業用地使用稅。
經營戶關注30%減稅與100億越盾門檻
在國會討論之外,經營戶正等待第43號決議規定的30%個人所得稅減徵實施細則。該決議自2026年8月24日起生效,對年收入不超過100億越盾的個體經營戶、經營個人及企業,在2026年和2027年應納稅額中減徵30%。河內河東一家汽修廠業主範文銅表示,第三季度納稅申報截止日為11月2日,但至今尚無減稅指導文件。
接近門檻者的兩難與現行規定
河內美德縣經營戶黃文江表示,截至10月20日其營收已接近90億越盾,若全年超過100億越盾,可能不再屬於2026年減徵30%稅款的群體。政府已向國會提議,允許經營戶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收入門檻提高至每年100億越盾,接近該門檻的經營戶需在增加營收與保留簡易計稅資格之間權衡。稅務律師陳叉指出,第43號決議按2026年和2027年納稅期計算減徵額,納稅人可在申報時暫算應納稅額並扣除減徵部分。
全部報道(2)
2026-10-25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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