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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審議旅遊特別機制草案,擬對高端酒店減免土地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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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審議旅遊發展特別機制草案

越南文化體育旅遊部長受總理委託向國會提交旅遊發展特別機制決議草案,擬以河內、胡志明市、峴港為三大增長極,對戰略級旅遊項目試行五年內企業所得稅優惠至10%並減免土地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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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11月7日上午在會場聽取關於旅遊發展特別機制決議草案的呈文和審查報告。草案提出7組政策,涵蓋投資優惠、企業扶持、新業態試點、人力資源、簽證便利等,擬自2027年1月1日生效至2036年底。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基本贊同以簡化程序出臺決議,但要求優先投資須以經濟社會效益和可持續發展為依據,並明確排除賭場、有獎電子遊戲、博彩和房地產經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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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2026年11月7日上午,越南國會舉行全體會議,聽取關於國會發展越南旅遊若干特殊機制政策決議草案的呈文與審查報告。受政府總理委託,文化、體育和旅遊部部長林氏芳青作呈文說明,草案共14條、含7組政策,旨在為旅遊業發展創造機制和便利條件。草案提出決議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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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整理

草案提交國會審議

2026年11月7日上午,越南國會舉行全體會議,聽取關於國會發展越南旅遊若干特殊機制政策決議草案的呈文與審查報告。受政府總理委託,文化、體育和旅遊部部長林氏芳青作呈文說明,草案共14條、含7組政策,旨在為旅遊業發展創造機制和便利條件。草案提出決議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施行。

投資優惠按項目分級

草案將優先區域確定為河內、胡志明市、峴港三大旅遊增長極,以及旅遊中心、國家旅遊區、社區旅遊點等。項目按條件遞增分為高質量旅遊項目、動力旅遊項目和具有戰略性的動力旅遊項目三類,分別適用相應支持與優惠。其中高質量項目要求投資額不低於3萬億越盾、旅遊部分不低於1.5萬億越盾、創造至少1000個就業崗位;動力項目門檻為1萬億越盾、旅遊部分5000億越盾、1500個崗位;戰略性動力項目門檻為3萬億越盾、旅遊部分1.5萬億越盾、2000個崗位,運營期限可達70年,企業所得稅最多免徵4年、隨後最多9年減半。三類項目均排除賭場、有獎電子遊戲、博彩和房地產經營部分,且須在3年內至少到位30%資金。

企業、新業態與簽證便利

草案還提出對四星級以上度假酒店中不直接經營的土地景觀、綠化、水面和公共空間部分,試點最多減免30%土地租金;支持企業開闢旅遊新航線。對社區參與、數字平臺經營、旅遊娛樂文化體育綜合體、旅遊結合健康護理、應用科技與創新等新模式,政府規定對象可免徵企業所得稅2年、隨後4年減半。對藝術表演綜合體、音樂中心、節慶街區、大型娛樂區和夜間經濟,允許24小時全天候運營、適用簡化手續並一次發證,試點期最長5年。簽證方面,草案提出擴大對重點市場客源的雙邊免籤,按市場靈活適用簽證,優先高消費、長停留、回頭客及會議客,並試點對遠程工作者、就醫和長期康養的外國人實施有管理的入境安排。

審查機構意見

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得榮作審查報告,委員會贊同以簡化程序頒佈決議的必要性,以落實政治局第26號決議。委員會建議強調投資優先須依據經濟社會效益並與旅遊可持續發展相結合,確保中小企業、經營戶和社區居民特別是困難地區民眾實質參與和受益,明確有權機關和個人在項目選擇、政策適用中的責任及檢查監督、違規牟利處理機制。對戰略性動力旅遊項目,委員會認為草案規定的優惠支持水平很高而效益尚未充分評估,建議審慎考慮;對社區旅遊、農業旅遊、生態旅遊和傳統手工藝村旅遊的中小型項目,建議具體規定標準、條件和支持機制。

全部報道(2)

2026-11-07

參考來源2家媒體 · 2篇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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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iền Phong 先鋒報

    Mở cơ chế đặc thù, dự án du lịch 30.000 tỷ được đề xuất miễn thuế 4 n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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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Nhân Dân 人民報

    Đề xuất nhiều chính sách đặc thù tạo động lực phát triển du lịch Việt Nam

    核對原文原文

以上脈絡由越南中文社編輯部根據已收錄報道整理,原始資料見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