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時間軸
4個節點按媒體發佈時間排列 · 向後翻頁查看較早報道 · 越南時間
來龍去脈
越南市場出現大規模假冒乾粉滅火器,成為推動消防法修訂的現實背景。2025年9月,河內一名民眾購買180個滅火器,使用時發現無法撲滅火苗;公安部門由此查出生產、銷售超過120萬個假冒乾粉滅火器的鏈條,並發現為通過達標檢驗而行賄逾170億越南盾的行為。2025年10月,富壽省公安逮捕一家假冒滅火器生產公司的經理。
展開完整事件脈絡
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假滅火器大案與修法背景
越南市場出現大規模假冒乾粉滅火器,成為推動消防法修訂的現實背景。2025年9月,河內一名民眾購買180個滅火器,使用時發現無法撲滅火苗;公安部門由此查出生產、銷售超過120萬個假冒乾粉滅火器的鏈條,並發現為通過達標檢驗而行賄逾170億越南盾的行為。2025年10月,富壽省公安逮捕一家假冒滅火器生產公司的經理。
國會代表提出追責與後檢要求
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期間,2026年11月5日,海防市國會代表武文進接受越南電子報採訪時表示,修法減少事前檢查的方向可以認同,但必須配套實質、獨立、透明的後檢機制。他提出,草案應明確已流入市場的假冒滅火器的追溯、清點、召回、銷燬和更換責任,並明確生產企業、分銷商及相關方的費用承擔與損害賠償義務。他還建議完善草案第44條及相關規定,公開處理結果,優先排查人員密集、火災風險高的場所。
草案轉向合規聲明與加強後檢
代表指出,草案已明顯轉向按合規聲明、符合性評估和流通前信息申報來管理質量,但這一機制能否追溯並召回數以百萬計的不合格產品仍存疑問。他主張設置兩道後檢:一是管控生產、進口及正在經營流通的消防器材質量;二是檢查工程消防系統的施工、安裝、驗收和運行是否符合設計與適用規範。他還建議研究補充規定,由公安部、國防部下屬具備能力的技術單位在取樣、對照檢驗和獨立鑑定中發揮骨幹作用。
公安部說明取消驗收檢查後的法律安排
針對取消消防驗收檢查程序的問題,公安部長、上將梁三光表示,對工程和交通工具的消防驗收檢查程序已依據政府第66/NQ-CP號決議取消;取消後保障消防安全管控及違法行為處理責任的法律依據,已在草案中作出完整規定。
全部報道(2)
2026-11-06
2026-11-05
參考來源4家媒體 · 4篇媒體報道 ⌄
中文解讀與全文在上方閱讀。以下按原文網址列出已採集的事件報道,包含未編譯為中文的來源;核對時可前往越南語或英語原站。
Bộ Công an đề xuất cưỡng chế, tăng phạt với vi phạm nghiệm thu phòng cháy chữa cháy
核對原文原文Bộ trưởng Bộ Công an: Sẽ tăng mức phạt tiền với vi phạm nghiệm thu phòng cháy, chữa cháy
核對原文原文Đại biểu đề xuất thiết lập cơ chế hậu kiểm bình chữa cháy
核對原文原文Bình chữa cháy giả tràn thị trường: Giảm tiền kiểm, phải siết chặt hậu kiểm
核對原文原文
以上脈絡由越南中文社編輯部根據已收錄報道整理,原始資料見參考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