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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越南交警部門提醒,機動車即使已賣給廢品收購點、被完全拆解,車主仍須辦理收回車輛登記證和車牌的強制手續。北寧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車輛登記隊幹部黃梅鸞少校表示,車輛損壞、無法使用或報廢屬於收回登記證和車牌的情形,車輛不再完整也須依規辦理。據其說明,車輛成為廢品後,登記信息不會自動從管理系統消失。車主須在車輛損壞、無法使用或報廢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報,並交回登記證和車牌。辦理時需準備身份證件、車輛登記證和車牌;如有出售廢品記錄、交接單或車輛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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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越南交警部門提醒,機動車即使已賣給廢品收購點、被完全拆解,車主仍須辦理收回車輛登記證和車牌的強制手續。北寧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車輛登記隊幹部黃梅鸞少校表示,車輛損壞、無法使用或報廢屬於收回登記證和車牌的情形,車輛不再完整也須依規辦理。
據其說明,車輛成為廢品後,登記信息不會自動從管理系統消失。車主須在車輛損壞、無法使用或報廢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報,並交回登記證和車牌。辦理時需準備身份證件、車輛登記證和車牌;如有出售廢品記錄、交接單或車輛清算記錄,應一併攜帶以備核驗。
車主可通過公共服務門戶自行申報,或直接到車輛登記機關辦理,並按所選方式提交登記證和車牌。對已完全拆解的車輛,車主須如實申報實際狀況;若證件不清或車輛已無車架號、發動機號可供比對,應與受理人員具體溝通。材料齊全後,登記機關核查比對,並在不超過2個工作日內出具收回證明。
北寧省一家廢品收購點負責人範文黃表示,收購來的車輛大多仍帶有車牌和證件,不少車輛已過使用期限、無法繼續檢驗;而國家機關清算出售的車輛,幾乎全部已完成車牌和登記收回。交警部門指出,部分車主以為車輛賣作廢品後無需再辦任何手續,甚至保留車牌和登記證,這會造成車輛登記檔案積壓,並可能帶來後續法律糾紛。
全部報道(2)
2026-10-26

越南交警提醒:車輛賣廢品後仍須辦理車牌與登記收回
越南交警部門提醒,機動車即使已賣給廢品收購點、被完全拆解,車主仍須辦理收回車輛登記證和車牌的強制手續。北寧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車輛登記隊幹部黃梅鸞少校表示,車輛損壞、無法使用或報廢屬於收回登記證和車牌的情形,車輛不再完整也須依規辦理。據其說明,車輛成為廢品後,登記信息不會自動從管理系統消失。車主須在車輛損壞、無法使用或報廢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報,並交回登記證和…

越南賣車後車牌可保留五年,逾期未掛新車將收回入庫
越南交通警察局(公安部)明確,車主出售、贈送或轉讓車輛後,其“定名車牌”可由登記機關保留,但保留期限為自收回之日起五年。若五年內車主未將該車牌登記到本人名下另一輛車,車牌將進入車牌庫按規定重新發放,原車主不再享有優先登記該車牌的權利。按照指引,定名車牌以車主身份識別碼管理,而非公民身份證號。辦理車輛轉讓時,車主須按規定辦理收回車輛登記證和車牌的手續;被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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