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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越南衛生部就《人體組織、器官捐獻與移植及遺體捐獻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期間,世界衛生組織駐越南代表10月27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未成年人捐獻組織、器官屬於敏感議題,需要審慎處理。世衛組織駐越南代表安吉拉·普拉特稱,該組織支持在符合倫理原則的前提下擴大器官移植服務可及性,但捐獻者保護必須始終置於首位。普拉特在記者會上區分了活體捐獻與身後捐獻:未成年人身後器官捐獻已在一些國家的捐獻移植體系中實施,而未成年人活體器官捐獻只應在極為特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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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越南衛生部就《人體組織、器官捐獻與移植及遺體捐獻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期間,世界衛生組織駐越南代表10月27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未成年人捐獻組織、器官屬於敏感議題,需要審慎處理。世衛組織駐越南代表安吉拉·普拉特稱,該組織支持在符合倫理原則的前提下擴大器官移植服務可及性,但捐獻者保護必須始終置於首位。
普拉特在記者會上區分了活體捐獻與身後捐獻:未成年人身後器官捐獻已在一些國家的捐獻移植體系中實施,而未成年人活體器官捐獻只應在極為特殊的情況下考慮;對於幹細胞等可再生組織,在無合適成年捐獻者時,可考慮家庭成員之間的捐獻,但須滿足專業條件並採取嚴格保護措施。她表示,越南草案總體符合世衛組織原則和國際經驗,但在按年齡提供信息、確保兒童作出實質同意等方面仍可完善。
越南友誼醫院院長楊德雄介紹,現行法律不允許從18歲以下人員身上摘取器官用於移植,但對部分可再生組織,可在保障兒童安全和權益的基礎上研究相關規定。他說,由於兒童認知尚未發育完全,捐獻組織須仔細評估對健康的影響,並由父母或監護人及專業委員會參與;徵詢兒童意見是為傾聽其意願和想法,不等於賦予兒童自行決定捐獻組織的權利。他以捐獻骨髓移植給親兄弟姐妹為例,稱捐獻須滿足專業條件和法律規定。
胡志明市醫藥大學醫院副院長阮黃定表示,兒童器官移植需求有其特殊性,尤其是器官尺寸和相容性。他援引2023年研究稱,湄公河三角洲和南部地區每年約有160至180名兒童有器官移植需求,其中肝移植約95例、心臟移植約75例、腎移植約77例。該院接受心臟移植的最小患者為9歲、體重45公斤,體重更低的兒童尋找相容心臟更為困難。兒童肝移植目前仍較多依賴活體捐獻,主要是父母捐獻部分肝臟,術後3年存活率超過90%,但活體捐獻者仍面臨一定健康風險。
越南中央兒童醫院院長陳明典強調,應正確理解允許18歲以下人員捐獻可再生組織的對象範圍、捐獻目的和專業條件。他說,草案將可再生組織捐獻限定在親兄弟姐妹之間,不任意擴大接受對象;即使存在親兄弟姐妹關係,也不意味著一定能互相捐獻骨髓,移植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相容程度。對於18歲以下人員腦死亡後捐獻器官的提議,他表示草案要求設立獨立於移植指徵實施者的腦死亡評估委員會,以避免腦死亡判定受獲取器官需求影響。
與會專家認為,修法需同時推進兩個目標:擴大患者獲得器官移植的機會,並建立足夠有力的保護屏障,使兒童在捐獻組織、器官時不致面臨風險或承受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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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8

越南擬允許未成年人在父母同意下登記捐獻再生組織
越南衛生部就《人體組織、器官捐獻與移植及遺體捐獻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期間,世界衛生組織駐越南代表10月27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未成年人捐獻組織、器官屬於敏感議題,需要審慎處理。世衛組織駐越南代表安吉拉·普拉特稱,該組織支持在符合倫理原則的前提下擴大器官移植服務可及性,但捐獻者保護必須始終置於首位。普拉特在記者會上區分了活體捐獻與身後捐獻:未成年人身後器…

越南衛生部擬允許未成年人在父母同意下登記器官捐獻
越南衛生部正在起草關於人體組織、器官捐獻的新規定,其中涉及18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條款引發討論。衛生部領導近日就草案中的相關提議作出說明,草案以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和國際經驗為參考,強調把兒童的權利和利益放在首位。根據草案設計,越南禁止摘取18歲以下在世者的身體器官,僅在有限條件下考慮允許捐獻可再生組織,例如造血幹細胞。草案明確區分兩種情形:未成年人在世時不得捐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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