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治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10月16日通报,已对33岁男子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作出起诉决定,并对其发出逮捕令,以调查其“诈骗侵占财产”行为。章居住于广治省同顺坊裴院街,原籍金富乡。

据初步调查,章于2026年9月初在社交媒体上购买8份伪造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用于实施诈骗。9月17日,他在东海坊一家咖啡馆向一名女买家出示伪造证书,声称出售一块180平方米的土地,双方以2.5亿越南盾成交。买家转账后,章交付伪造证书并签订定金合同,约定10月17日办理公证过户。

9月29日,章再次使用另一份伪造证书,向同一买家出售一块130平方米的土地,价格为4亿越南盾,买家预付3.5亿越南盾。章同样交付伪造证书并签订定金合同,约定后续办理过户手续。

在扩大调查中,章供认以类似手法诈骗另外3人,累计侵占约56亿越南盾。公安机关认定,章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侵占财产”和“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两项罪名。东海坊公安已将案卷材料移交广治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以便按权限继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