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治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10月17日通报,已对33岁、住在同顺坊的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作出起诉决定并实施逮捕羁押,所指行为为“诈骗侵占财产”和“伪造机关、组织文件”。同案中,37岁、住在东泽乡的阮青海(Nguyễn Thanh Hải)也因“民事交易中高利放贷”被起诉并逮捕羁押。
调查信息显示,泰清章因个人花销需要钱款,在Facebook上购买8张伪造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财产所有权证书并存放备用。9月17日,他在同海坊一家咖啡馆向一名叫阿明的女子出示编号AA08942155的伪造证书,称该证书于9月6日签发,对应同山坊顺福居民组一块180平方米土地,登记在其本人名下,并表示因缺钱要出售。阿明信以为真,同意以2.5亿越南盾购买并通过银行账户转账;双方随后签订定金合同,泰清章交付伪造证书,约定10月17日到公证机构办理过户。
9月29日,泰清章又向阿明出示编号AA08942156、称于9月12日签发的伪造证书,对应同山坊富荣居民组一块130平方米土地,继续兜售。因前次交易已建立信任,阿明同意以4亿越南盾购买并先行转账3.5亿越南盾;泰清章再次签订定金合同、交付伪造证书,约定10月5日办理公证过户。
在公安机关,泰清章供认以相同手法另外诈骗3名受害人,合计侵占约56亿越南盾。警方在扩大调查中还发现阮青海的高利放贷行为:3月30日至10月13日,阮青海向泰清章放款57次,总额超过56亿越南盾,单笔金额从2000万至2亿越南盾不等。
警方认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为每5000万越南盾借款每日利息100万越南盾,相当于每100万越南盾每日2万越南盾,高于《民法典》规定最高利率的5倍至51倍;阮青海被认定的非法获利超过5.89亿越南盾。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