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10月17日晚对两名拖车司机实施临时拘留,以调查其在51号国道上因交通擦碰引发的斗殴行为。两人被指持金属管和砖块互殴,造成国道局部拥堵。相关拘留决定和紧急逮捕令已获第十二区域人民检察院批准。

据警方通报,10月16日15时05分许,胡文和(1982年生,乂安省人,现居同奈市)驾驶拖车沿51号国道从同奈市方向驶往胡志明市巴地坊,途中与阮友龙(1987年生,芹苴市人)驾驶的同向拖车发生擦碰。行至富美坊富河街区N2-2路与美春A2、B1工业区路口时,阮友龙超车逼停胡文和,持约50厘米长金属管辱骂挑衅并要求对方下车。胡文和刚下车,阮友龙即用金属管击打其头部两次,双方随即互殴。胡文和捡起砖块掷中阮友龙,并在对方跑开时持两块砖追赶约50米投掷。

冲突导致胡文和头部出血、身体多处受伤,阮友龙受轻微擦伤。事件引发51号国道局部拥堵。警方接报后封锁现场、勘验、调取监控并将相关人员带回。两人在公安机关承认违法行为。

胡志明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依据《刑法》第318条,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对两人作出临时拘留决定。两人现被关押在胡志明市公安厅第一看守所义交分所,案件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