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10月17日晚對兩名拖車司機實施臨時拘留,以調查其在51號國道上因交通擦碰引發的鬥毆行為。兩人被指持金屬管和磚塊互毆,造成國道局部擁堵。相關拘留決定和緊急逮捕令已獲第十二區域人民檢察院批准。

據警方通報,10月16日15時05分許,胡文和(1982年生,乂安省人,現居同奈市)駕駛拖車沿51號國道從同奈市方向駛往胡志明市巴地坊,途中與阮友龍(1987年生,芹苴市人)駕駛的同向拖車發生擦碰。行至富美坊富河街區N2-2路與美春A2、B1工業區路口時,阮友龍超車逼停胡文和,持約50釐米長金屬管辱罵挑釁並要求對方下車。胡文和剛下車,阮友龍即用金屬管擊打其頭部兩次,雙方隨即互毆。胡文和撿起磚塊擲中阮友龍,並在對方跑開時持兩塊磚追趕約50米投擲。

衝突導致胡文和頭部出血、身體多處受傷,阮友龍受輕微擦傷。事件引發51號國道局部擁堵。警方接報後封鎖現場、勘驗、調取監控並將相關人員帶回。兩人在公安機關承認違法行為。

胡志明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依據《刑法》第318條,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對兩人作出臨時拘留決定。兩人現被關押在胡志明市公安廳第一看守所義交分所,案件仍在調查中。